[問題] 請益工作辭職相關問題
各位板友們好
想請益幾個工作辭職相關問題,謝謝 (幫朋友代PO)
問題一
朋友已在目前公司工作約快四年半,近期想離職換工作,
已爬文得知結果是 法律規定 10天前 告知公司即可,
(但此文章是2012年,不知現在法律是否一樣?)
朋友在進公司時並無簽訂公司任何相關契約,
想請問的是否有 法律明文規定要離職時,需幾天前告知公司?
(若有規定可否告知是何條法律? 謝謝)
問題二
若順利離職後,因工作業務非每天狀況相同,
有些特例狀況需有發生才會知道該如何處置,
而假設來說,在離職前交接業務,並無發生特例狀況,
而在離職後發生,朋友是否會因工作業務未交接完整有所法律責任?
(前提是 並無惡意未交代,雖然這也無法證明是否惡意與否)
公司有權要求朋友再回去公司交接完整嗎?
問題三
若朋友在一切合法情況下離職,
假設公司挾怨報復 例 朋友在求職網公開履歷,而原本公司設為黑名單,
導致求職新工作有所阻礙,是否有何法律可以自保?
或者若發生該情況,需以何法控告公司?
雖然在離職情況表達不是那麼清楚,但是想以法律保障勞方權益,
而非遭受公司制約,故請益以上問題
朋友只希望在一切合於法律規範下可順利離職
在煩請板友們建議和指教
非常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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