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其他] 支票給人使用卻遭跳票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Lx0cG_y ]
作者: Cloud210 (藍天~!)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其他] 支票給人使用卻遭跳票
時間: Sun Sep 6 17:38:21 2015
事實經過:
1. 這5年期間, 我媽(以下簡稱M)跟他的生意夥伴(以下簡稱Z)有生意上之往來,
Z本身有做其他生意, 常有資金缺口, 會找其他金主及M做資金調度, 除現金
借貸以外, 也有以支票方式付款, 意思就是先開支票付資金缺口或是其他欠
債, 到支票履約日前, 再想辦法把資金存入支票, 做生意週轉...
2. 因這幾年來, Z的支票不被他的金主或其他人接受, 故竟然請M以M的名義開
立支票, 然後將支票給Z使用, 到了支票履約日前, Z再想辦法將資金填入支
票, M竟然也答應, 在這幾年來, 開立N張支票, 總金額可能達900萬吧, 據M
描述, 因為Z起初皆有按時繳支票金額, 但後期因為Z資金需求越大, 只好多
開幾張支票讓Z渡過資金缺口, 才會累計至900萬
3. 終於, 今日我被緊急召回, 得知Z生意上的支票(由M開出)跳票幾張...事情就
此爆發...
問題:
a. 900萬的債務, 依現狀來看, 應該會回歸給開支票的人(M)吧? 但我們家負擔
不起, 如果現在將M脫產, 是否是最佳選擇? 或是是否有其他建議?
b. 以整件事情來說, 我認為M是錯在無知, 將自己的信用給別人濫用, 此外M並
沒有使用到支票的任何金額即便1元, 這樣還有其他疏失嗎? 單就這信用責任,
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及刑責?
c. 若債權人(收到支票的人)來討債, 是否有足夠的立場解釋? 或是必須鬧到法
院上, 再進行下一階段的辯護?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21.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41532304.A.FFC.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loud210 (111.83.121.164), 09/06/2015 17:39:09
推
09/06 17:54, , 1F
09/06 17:54, 1F
推
09/06 17:57, , 2F
09/06 17:57, 2F
噓
09/06 18:47, , 3F
09/06 18:47, 3F
→
09/06 18:47, , 4F
09/06 18:47, 4F
推
09/06 20:20, , 5F
09/06 20:20, 5F
推
09/07 02:43, , 6F
09/07 02:43, 6F
推
09/07 08:58, , 7F
09/07 08:58, 7F
→
09/07 08:59, , 8F
09/07 08:59, 8F
→
09/07 10:58, , 9F
09/07 10:58, 9F
→
09/07 10:59, , 10F
09/07 10:59, 10F
→
09/07 13:31, , 11F
09/07 13:31, 11F
推
09/07 16:44, , 12F
09/07 16:44, 12F
→
09/07 16:45, , 13F
09/07 16:45, 13F
→
09/10 09:18, , 14F
09/10 09:18, 1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