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國道車禍,賠償金問題
大家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2015/1/1在國道上發生追撞車禍,由於前方緊急剎車
造成我們的車撞上前車,而前車又撞上前車,我們是最後一台
唯一慶幸的是都當下沒人受傷
肇責上我們是全責,因此必須賠償兩台車的修車費用
最前面那台車損情況較輕,已經和解
而中間那台tiida情況較嚴重,但有保全險,因此保險公司已向我們求償
目前車子也已經修好了,費用20萬,我們也已經準備要跟保險公司和解
但tiida車主另外要跟我們要求賠償金約20萬,費用包含:
1.拖吊費用6800元
2.車子鍍膜費用(去年12月鍍的)
3.車子因車禍而折舊的部分,17萬
4.要求醫療賠償,但車禍當下筆錄時,他跟警察說沒有受傷
上個月才說他因車禍而胸部挫傷,因此要醫藥費
5.代步車租車費用,但他是在自己家工作,車禍後也還能騎摩托車
這幾筆款項,1.4.我們都可以接受
5的部分若是他能提出證明其必要性,我們也可以接受
也問對方能不能和解
但對方態度很強硬,說如果不全賠(20萬)他就要調解、上法院
但我們認為總金額過於龐大,而且也已經與保險公司和解
雖然對方有資格可以再對我們求償,但是實在無力負擔
也有準備上法院的心理準備
但由於目前工作在台北,tiida車主在屏東
我的問題是,如果經由調解、法院的程序,費用大約要多少
而對方這樣的要求雖然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判決上真的會判到這麼高的金額嗎?
文章很長,謝謝大家的閱讀
希望能得到法律相關的協助與建議,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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