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法條看不懂 提早就業獎助金

看板LAW作者 (RT)時間9年前 (2015/05/11 23:12), 9年前編輯推噓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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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就業獎助金請領資格: 1.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三個月以上者。 2.101年7月11日修正施行之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4條之1規定, 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 符合非自願離職規定 並請領失業給付者, 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 再受僱於原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 ,不得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 我朋友原本在A公司被裁員 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 他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 找到B公司工作 到B公司上班 加保了76天 後來覺得不適合離職 那他如果又回A公司上班 並參加就業保險 累積到三個月以上 包含之前的76天 那它可以領取提早就業獎金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7.246.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1357141.A.351.html ※ 編輯: realtimepcr (203.67.246.211), 05/11/2015 23:25:15

05/11 23:36, , 1F
第二次受雇A公司時是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嗎?
05/11 23:36, 1F

05/11 23:40, , 2F
不是 是先去A公司做一陣子後
05/11 23:40, 2F

05/11 23:41, , 3F
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 他先去A公司上班了
05/11 23:41, 3F

05/12 00:52, , 4F
應該是不行 從目的來看 應是怕有人和公司通謀 反覆離職任職
05/12 00:52, 4F

05/12 00:52, , 5F
詐領獎金 所以只要是同一家公司 應該都適用三個月的規定
05/12 00:52, 5F

05/12 09:50, , 6F
所以才問A公司就職時間點在哪裡
05/12 09:50, 6F

05/12 12:50, , 7F
就是領完失業補助前找到工作去a上班
05/12 12:50, 7F

05/12 22:03, , 8F
打錯是b公司
05/12 22:03,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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