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於網路罵人以及公然侮辱罪

看板LAW作者 (傑尼龜頭好大)時間11年前 (2015/01/28 17:15), 編輯推噓2(208)
留言10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法律版的大大你們好 小弟前些日子 在玩網路遊戲時 不小心太過於衝動 構成了辱罵的行為 相信各位一定在心裡默念 這種小屁孩就是該得到一些教訓 好吧 但是人總是有衝動的時候 總之犯下的罪責已經成立了 現在我其實有些問題想問各位大大們 先容我陳述一下經過 由於我使用的帳號是我以前同學的(我轉學) 他的帳號當時都沒有使用 但是由於是他的帳號發出罵人的訊息 所以對方去警局備案 查詢到帳號擁有人 也就是我同學A 但就像上述的 他當時一整段時間都沒有玩這個帳號 他告訴警察之後 對方就去查了IP 但是前陣子我查了"通保法" 三年以下的輕罪責是不能查IP的 但是對方卻查到了!! 這是我第一個疑惑的地方 再來 好吧反正就算沒查到 也是要認的 警察說過年後跟對方約一天去做筆錄 那 我去的時候應該要做什麼? 會遇到什麼情形? 該怎樣才不會被削? 我這樣問好像有點偏激 不過我只是為了以防萬一 該認的東西會認 但是怕是誤入陷阱 小弟法律常識自問非常不足 希望版上大大能夠幫助我 給我個機會 以上 謝謝大家費心觀看此文 祝各位順心安樂 --

08/13 20:08,
曾經有一份美味的便當放在我旁邊我沒有珍惜等我失去
08/13 20:08

08/13 20:08,
的時候我才後悔莫及人世間最痛苦的事情莫過於此
08/13 20:08

08/13 21:11,
若非要給這個便當加上期限
08/13 21:11

08/13 21:27,
我希望是一萬年
08/13 21:27

08/13 21:31,
我剛在高火吃了一個便當…
08/13 21:31

08/14 10:03,
還滿好吃的
08/1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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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8:41, , 1F
你自己都說了啊 這種小屁孩就是該得到一些教訓
01/28 18:41, 1F

01/28 18:43, , 2F
好啦認真回 跟他和解或看他要求
01/28 18:43, 2F

01/28 18:50, , 3F
謝謝 我原本也是這麼想 那還有什麼該注意嗎
01/28 18:50, 3F

01/29 20:45, , 4F
照實說
01/29 20:45, 4F

01/29 20:46, , 5F
明顯表示悔意,檢察官一心軟搞不好微罪不舉。
01/29 20:46, 5F

01/29 20:46, , 6F
和解金不會多,你如果沒前科態度良好,頂多拘役或罰金。
01/29 20:46, 6F

01/29 20:50, , 7F
也要看當初講了啥, 這類案件會提告,多半是奇摩子...
01/29 20:50, 7F

01/29 21:05, , 8F
謝謝各位大大回應,我其實也忘記到底講了什麼……因
01/29 21:05, 8F

01/29 21:05, , 9F
為我們也沒看到截圖,是警察打電話給我同學告知的
01/29 21:05, 9F

03/07 05:19, , 10F
什麼遊戲?1vs1嗎?有不特定多數人共見共聞嗎?
03/07 05:19, 10F
文章代碼(AID): #1KoAZ8Kv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