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婚姻紀錄撤銷訴訟

看板LAW作者 (幹嘛要暱稱)時間11年前 (2015/01/13 09:36),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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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yhuang (CCC)》之銘言: : 請問一下 假如女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雙方父母夥同戶政事務局人員 : 替女方辦理結婚登記 之後又幫女方辦理離婚登記 : 因女方完全不知情 : 請問可以向法院申請結婚與離婚紀錄撤銷嗎 ?? : 基本上對於不知情的婚姻 留下結婚離婚紀錄 是非常不合理的 照你的描述 結婚若非由雙方當事人登記 違反982的形式要件 可依照988第一款主張結婚無效 第 982 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 關為結婚之登記。 第 988 條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 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 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 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13.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1112984.A.D46.html

01/13 18:25, , 1F
原發問者有些關鍵點沒有明說,事實可能沒那麼單純.
01/13 18:25, 1F
文章代碼(AID): #1Kj7QOr6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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