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為什麼肇事逃逸並不算無期待可能性?

看板LAW作者 (超級討厭W.Spider_Daisy)時間11年前 (2014/12/22 18:14), 編輯推噓5(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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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在法庭公然說謊也沒事 因為犯人本來就不用期待他會講真話 犯人逃亡也沒有逃亡罪,除非是從監所逃亡的 否則犯罪後逃亡也沒有額外刑責,因為無期待可能性 那為何駕駛肇事逃逸就不是無期待可能性? 照理說撞到人想跑走應該是可以預期的行為 那為何對於肇事逃逸不適用無期待可能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65.2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9243272.A.C36.html

12/22 18:22, , 1F
因為你沒有刑法的體系架構 所以望文生義
12/22 18:22, 1F

12/22 18:26, , 2F
逃亡也不是一定沒有額外刑責 想想遺棄罪章
12/22 18:26, 2F

12/22 18:27, , 3F
簡單說 保護法益問題
12/22 18:27, 3F

12/22 22:39, , 4F
去看看肇事逃逸的立法理由 是立法者就遺棄罪的特別規定
12/22 22:39, 4F

12/22 22:40, , 5F
所以這已經是刑事政策的問題 規定在公共危險罪章
12/22 22:40, 5F

12/22 23:58, , 6F
肇事主觀上是過失吧 若是故意,不期待你會就範是常理
12/22 23:58, 6F

12/22 23:58, , 7F
12/22 23:58, 7F

12/23 02:32, , 8F
確實,無期待可能性,所以這條法律專門處罰這個無期待
12/23 02:32, 8F

12/23 02:33, , 9F
可能性的行為
12/23 02:33, 9F

12/23 02:34, , 10F
至於合不合理 問問廣大的民意便知一二 @@
12/23 02:34, 10F

12/23 02:37, , 11F
用體系來看 你可以想成 過失撞到人
12/23 02:37, 11F

12/23 02:37, , 12F
因為不是故意的 我們可以期待他不會逃逸
12/23 02:37, 12F

12/23 02:38, , 13F
故意去撞人 不逃逸 ===> 無期待可能性
12/23 02:38, 13F

12/23 10:19, , 14F
ex:如果你拿刀不小心傷到人,你應該會想幫他止血吧
12/23 10:19, 14F

12/23 10:19, , 15F
至少在我們這個社會是這樣啦
12/23 10:19, 15F

12/23 10:21, , 16F
期待可能性如果要擴大解釋
12/23 10:21, 16F

12/23 10:22, , 17F
頂新也不該有罪了(他就是為了多賺錢嘛)y
12/23 10:22, 17F

12/24 11:03, , 18F
期待可能性如果要擴大解釋 就沒有必要訂刑法了
12/24 11:03,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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