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進入公司時,允諾的職位現反悔的相關問題

看板LAW作者 (~東巴尼辣~)時間9年前 (2014/10/14 17:18),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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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我朋友目前面臨一個棘手的問題,他在某縣市的環保局檢驗室擔任主管,該檢驗室員工雖然 是受環保局管理但是外包給某科技公司,所以我朋友實際上是跟科技公司簽約也算其配置 下的員工! 目前狀況是該檢驗室原本的主管要離職,該科技公司公開徵人很久都找不到人,便從人力銀 行的資料中找到我朋友,邀他去面試,後來決定錄用但是有個問題, (該環保局跟科技公司的合約有註明檢驗室的主管學歷跟資歷等各項資格,我朋友學歷什麼 都相符但是缺了某項資歷:在具某認證的實驗室待滿一年以上) 照理說,這樣不符資格是不能擔任該職位的,但因為他們找不到人,所以科技公司就去說服 環保局,讓我朋友先進來做然後慢慢去學該職位主管的相關工作,也一邊累積資歷(在該檢 驗室待滿一年就符合上面講的資格)並去上各項課程和各種考核實驗等。 就在我朋友做快半年,各種考核都通過,實驗也run了大部分,該上的課程也都有上,該職位 主管的工作也都做的蠻順手的,結果該科技公司卻突然跟我朋友說,公司的某主管的後輩他 完全符合資格,11/4要來接該檢驗室主管的位置,希望我朋友轉檢驗員,(照理說該檢驗室不 能多配置一個人,但其中有一個檢驗員一月合約到了會離職,所以這段重疊的期間,科技公 司又去說服環保局接受,當然薪水是科技公司出的) 該科技公司主管(當初面試我朋友也允諾他的人)親自到該環保局跟我朋友說明致歉,不斷 說是因為現在跟環保局要換約了所以沒辦法,知道公司很對不起他,他這段時間表現很好, 希望他能接受能留下來,等新主管來協助他交接熟悉等等!(反正就是接受不然就離職) 我朋友他當初跟該科技公司簽的合約是一年的檢驗員(雖然實際做的是主管的工作),對於 後續職位升等跟薪水(兩著薪水差了10000)調整並沒有額外註明,只有口頭承諾! 我想親問各位前輩,我朋友該如何自保呢?口頭承諾有法律效力嗎?可以要求科技公司在我 朋友待滿一年的時候一樣依照約定讓他正式升主管嗎?(好像很難) 那如果接受公司這樣不合理對待,也有這兩個月重疊人力和之後續做的風險在,有什麼辦法 要求公司白紙黑字給保證嗎? 謝謝各位前輩,感激不盡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254.2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3278296.A.450.html

10/14 20:01, , 1F
要盡量保存證據 這種要訂契約不現實
10/14 20:01, 1F

10/14 20:02, , 2F
通常是會先請勞工局或該單位的上級主管協調
10/14 20:02, 2F

10/14 21:39, , 3F
吃乾抹淨,又賺一個現成的有經驗儲備主管,隨時可以用...
10/14 21:39, 3F

10/14 21:40, , 4F
記得講呀,從現在開始他就不再做任何跟主管有關的工作
10/14 21:40, 4F

10/14 21:40, , 5F
包含"主管交接"這個工作.....
10/14 21:40, 5F

10/14 21:41, , 6F
也就是建議他"從現在開始,忘記自己曾經當過主管這件事"
10/14 21:41, 6F

10/14 21:42, , 7F
因為公司從來沒有為這部分的工作"付出相當的代價"
10/14 21:42, 7F

10/14 21:42, , 8F
不過因原PO未講明課程/考核/實驗是不是主管專屬的
10/14 21:42, 8F

10/14 22:34, , 9F
其實要更保險還是開始找新工作 有時候新主管會那個...
10/14 22:34,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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