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有人和解被法院刁難的嗎?

看板LAW作者時間9年前 (2014/10/07 11:34), 9年前編輯推噓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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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ming327 (johan)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請問有人和解被法院刁難的嗎? 時間: Tue Oct 7 11:34:39 2014 大家好 6月份時因為房屋買賣糾紛向地方調解會申請調解 當天已調解成功 調解的內容大概就是房屋買回價金返還 7月時法院通知補件 8月時法院通知調解內容不夠詳細 重開調解會 9月時法院再通知補件 現在十月 我們再問 調解委員會 他們竟然回答十月還要再補件 補的件也都是一 些無關緊要的個人資料 這樣子是正常嗎 當初這事有扯到奢侈稅 依照國稅局說法就算房屋買回也會扣到稅 除非法院證明有法定解除條件 所以我們才上調解會 現在已有潛在買方 但法院的調解判決遲遲不下 這是何意 是要我一定要交奢侈稅嗎 我都賠規費了 還把我當投資客扣稅 我可以找書記官直接問嗎 這是會要我們上法院言辭辯論嗎? 真的投資客爽爽賺 我這種只是解除契約就要賠上近兩百萬 這是什麼政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220.2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2652881.A.CC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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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回 是賣了再買同一標的 要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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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約是沒賣成 不用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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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來結果一樣法律上看是不同的 事先找律師斟酌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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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就沒這問題了 專業有價 忽視專業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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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外和解也要找律師,有申訴管道嗎 我看法院不拖個一年半載真的不叫法院 ※ 編輯: kming327 (111.82.64.105), 10/07/2014 16: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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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與判決是不一樣的...調解你愛怎麼寫就怎麼寫~判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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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經過法院判斷後的結果..鄉鎮市調解要送法院核定~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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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稅情形~自然會審比較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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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補代理人文件 第二次補賣方文件 第三次補買方文件 就不能一次補齊嗎 而且都只是 戶口名簿、身分證影本那類的文件 每補一次就一個月 想到就叫我們重開調解 這樣是調解的真意嗎 我怎麼覺得法院是不希望我們和解 還是老代書說的要送禮 ※ 編輯: kming327 (1.34.108.154), 10/07/2014 17: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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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送禮這回事,不要亂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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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只是比較忙而已,不要想太多,不調解走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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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更煩,程序較長跟判決也有一定要式,法院更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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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以為自己很厲害什麼都懂的 發覺不如自己想像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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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 要說什麼送禮之類的 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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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禮?原波想吃免費公家飯的話 參貪污治罪條例第2,3,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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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ming327 (1.34.108.154), 10/08/2014 06:55:58 所以這種情形是正常的囉? 沒有爭議就可以等個一年半載 有爭執的話不就天荒地老… 實情就是這樣嗎? ※ 編輯: kming327 (1.34.108.154), 10/08/2014 07: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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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是你家開的 法院人員領的薪水也不完全是你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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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客製化要縮減時間就去找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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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禮小心送大白鯊 沒有事情出了事情就是案外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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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這麼委屈就把你們全部從頭到尾的文件公開讓大家來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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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之類的可以遮起來 不要什麼都沒有就來抱怨好嗎! 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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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你所謂的沒爭議到底是爭議有多大 來這邊討拍不會加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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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案件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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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而已嘛~ 只是法官薪水比較高 心態還不是得過且過 書本上的究竟是書本上 做起來還真的是兩碼子事 難怪有人連司訓所都待不下去 傳言還有幾分真 ※ 編輯: kming327 (61.231.220.233), 10/08/2014 22: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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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沒弄好、沒寫好,法院細心一點,有錯嗎?
10/09 00:33, 21F

10/09 00:34, , 22F
找鄉民還不如耐心問承辦股別或找律師,別想旁門左道而犯法
10/09 00:34, 22F

10/09 21:37, , 23F
去公所調解,不如法庭上和解乾淨俐落
10/09 21:37, 23F
文章代碼(AID): #1KCrzHpB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