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七月底騎機車行經路口
為了閃一台轎車闖紅燈而犁田
導致左手腕粉碎性骨折
有路口監視器證明
的確對方闖紅燈
但是沒擦撞到
警察做筆錄說這樣不算事故
告訴我當時如果撞上去就不用釐清
一定是他錯
(我又不是傻了...能閃還撞上去)
我的邏輯告訴我這是因果關係...
工作方面就算了
醫藥費花了快七萬
只希望對方賠償我醫藥費就好了
我這樣合理嗎?
還是對方根本不用負責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110.9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1549659.A.271.html
→
09/24 17:35, , 1F
09/24 17:35, 1F
→
09/24 17:40, , 2F
09/24 17:40, 2F
→
09/24 21:57, , 3F
09/24 21:57, 3F
→
09/25 04:10, , 4F
09/25 04:10, 4F
推
09/28 16:56, , 5F
09/28 16:56, 5F
→
09/28 16:56, , 6F
09/28 16:56, 6F
→
09/30 01:28, , 7F
09/30 01:28, 7F
→
09/30 01:28, , 8F
09/30 01:28, 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