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請問有關著作權的問題

看板LAW作者 (變態貓)時間9年前 (2014/08/17 20:59), 9年前編輯推噓3(3012)
留言15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概簡述一下情況 甲在圖書館受雇為工讀生,受雇期間除了工讀生基本工作外,也有為圖書館另外設計文宣品,也有領額外報酬。 後來在甲的接洽下,圖書館與學生會合作製作發給學生的筆記本。一直以來該筆記本都是由學生會包辦設計出版,這次圖書館負責設計部分,由受雇的甲設計內頁和封面。 經費方面,學生會出了印刷費全額,圖書館僅支付設計費給甲。但設計費只有印刷製作費的一半不到。 筆記本裡有註明發行單位是學生會,協辦單位是圖書館。請問這樣筆記本的設計,著作權是歸屬哪方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1.224.5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8280341.A.CA5.html

08/17 21:58, , 1F
圖書館
08/17 21:58, 1F

08/17 22:04, , 2F
但是可以要求說明是甲設計
08/17 22:04, 2F
那學生會可以要求共享著作權嗎? ※ 編輯: hatake10080 (123.110.5.32), 08/17/2014 22:19:56

08/17 22:59, , 3F
要看學生會和圖書館間怎樣簽契約囉~
08/17 22:59, 3F
恩現在問題就卡在他們事前沒簽契約,現在也談不攏所以鬧得不太愉快 那請問現在這樣是代表圖書館有著作權,但學生會有出版權嗎? ※ 編輯: hatake10080 (123.110.5.32), 08/18/2014 00:06:41

08/18 11:20, , 4F
沒簽就都屬於付錢的人 出版權是著作財產權的一部份
08/18 11:20, 4F

08/18 11:23, , 5F
付錢指付設計費 無償授予出版 出本者自付費用很合理啊
08/18 11:23, 5F

08/18 11:27, , 6F
著作權分人格權與財產權,甲享有當然的人格權(設計人是甲),
08/18 11:27, 6F

08/18 11:29, , 7F
財產權看約定,但因圖書館已支付設計費,甲為受雇人,因此若
08/18 11:29, 7F

08/18 11:30, , 8F
無另行約定,圖書館(更準確應該是學校)享有財產權,設計費跟
08/18 11:30, 8F

08/18 11:30, , 9F
印刷費的比例與財產權歸屬無關,甲"受雇"並領取"薪水"是關鍵
08/18 11:30, 9F

08/18 11:33, , 10F
,圖書館支付"設計"相關費用並"雇用"甲也是關鍵。學生會如果
08/18 11:33, 10F

08/18 11:34, , 11F
沒有共同"雇用"甲或支付設計費,學生會應不具有財產權,同d
08/18 11:34, 11F

08/18 11:35, , 12F
大所說,在這個例子裡,圖書館提供免費設計,學生會免費使用
08/18 11:35, 12F

08/18 11:37, , 13F
設計並自費印刷,設計人為甲,著作權與學生會無關,學生會僅
08/18 11:37, 13F

08/18 11:38, , 14F
是經財產權所有人核可的免費使用者而已。
08/18 11:38, 14F

08/19 00:14, , 15F
在本例 小弟認為依著作權法第12條 著作財產權歸甲享有
08/19 00:14, 15F
文章代碼(AID): #1JyASLob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