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碳原料翻車,店家可以求償金額?

看板LAW作者 (德州家康)時間9年前 (2014/06/28 11: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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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ing268 (小姐)》之銘言: : 雲林斗六工業區附近 : 聯結車載輪胎原料,結果翻車 : 黑色原料四處飄散,店家無法做生意 : 環保局已經採樣,還不確定對人體有無危害, : 可以怎麼求償? : 無法做生意的損失? 清潔費? 身體不知道會不會有病變? : 要向誰求償? 可以求償多少錢? : 謝謝大家 求償的對象應該是聯結車駕駛 而駕駛所受雇的公司要負連帶責任 民法188條 但前提是你要先能大概計算出你的損失 這個應該蠻難的 因為不好算 身體的病變也不會馬上出現 另外還要證明因果關係 但如果附近的店家不只一家受損的話 可以串來起來打團體訴訟 可以一起請律師 律師費大家也可以分攤 有篇理律事務所的文章 截錄一段 http://www.leeandli.com/web/bulletin/artical.asp?id=2208 公害事件:以環境污染為例,其所造成之損害,通常為特定地區之居民全體,其人數眾多 ,且受害原因相似,有透過團體訴訟解決紛爭之必要。故民事訴訟法第44條之1規定:「 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為同一公益社團法人之社員者,於章程所定目的範圍內,得選定該法 人為選定人起訴。法人依前項規定為社員提起金錢賠償損害之訴時,如選定人全體以書狀 表明願由法院判定被告應給付選定人全體之總額,並就給付總額之分配方法達成協議者, 法院得不分別認定被告應給付各選定人之數額,而僅就被告應給付選定人全體之總額為裁 判」。故公害事件之被害人得依本條規定提起團體訴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09.20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3927149.A.333.html
文章代碼(AID): #1JhZfjCp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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