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近期新聞 遊戲玩家罵人 鍵盤遭沒收

看板LAW作者 (ttytygt)時間10年前 (2014/06/26 17:47),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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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HJQi 關於近期新聞 線上遊戲玩家 亞洲統神 因為在網路上罵人被告 鍵盤與主機被沒收 以下截取自新聞報導的一段話: ~~~~~~~~~~~~~~~~~~~~~~~~~~~~~~~~~~~~~~~~~~~~~~~~~~~~~~~~~~~~~~~~~~~~~ 統神今到台中地院開庭時,當庭認罪,獲法官同意緩刑處分,但統神一直想要討回來的主 機、鍵盤都必須沒收,對此統神不滿的追問法官「為何沒收」,法官說鍵盤等物因是犯罪 工具,依法不能發還,但會交給執行檢察官處置,研究是否捐給孤兒院,他才沒再說話。 統神當庭認罪後,法官同意讓統神緩刑,但統神一直念念不忘的主機、鍵盤,因為都是犯 罪工具,依法必須沒收,統神聽了馬上追問:「沒收我鍵盤、耳機做什麼?」、「這件事 我認為犯罪的只有2個,1個是我的嘴巴1個是我的主機」,法官說明:「那是你的認知, 這(鍵盤、耳機)都是犯罪工具。」但統神仍對主機內的資料耿耿於懷,法官說:「那也沒 辦法。」 ~~~~~~~~~~~~~~~~~~~~~~~~~~~~~~~~~~~~~~~~~~~~~~~~~~~~~~~~~~~~~~~~~~~~~~ 雖然這樣的做法 符合刑法38條-沒收物的第二項 下列之物沒收之: 一 違禁物。 二 供犯罪所用或供犯罪預備之物。 三 因犯罪所得之物。 前項第一款之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物,以屬於犯人者為限,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但這樣的情況 感覺不符合情理 畢竟主機中的資料 有些是關乎個人隱私 或是一些記錄著各網站帳號密碼的資料 法官因為網路公然侮辱的犯行 而將犯人的鍵盤與主機沒收 並打算捐予孤兒院 是否合乎法治精神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36.16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3776062.A.8CD.html

06/26 18:01, , 1F
哪裡說要捐出去了?
06/26 18:01, 1F

06/26 18:02, , 2F
等有人利用被沒收的電腦內資料犯罪 或許會更引關注
06/26 18:02, 2F

06/26 18:18, , 3F
"研究是否捐給孤兒院"不等於一定會捐
06/26 18:18, 3F

06/27 10:14, , 4F
數據機 網路線 這些都是幫兇 怎可以讓它們逃過一劫??
06/27 10:14, 4F
文章代碼(AID): #1Jg-m-Z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