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附帶民事之請求(部分有罪)
數年前發生一場車禍
因為案發前幾天家人跟被告發生口角
所以被告趁著我開車在巷口等家人的時候,開他的車衝撞我的車
因而導致我車側身全毀、iphone在我被撞彈飛的時候也碎了
人因為有即時跳開,所以只有扭到
刑事就車損的部分有起訴毀損,也刑事定讞了
可是手機毀損的部分,刑事認為他主要意圖是衝撞我的車,而不是毀壞我的手機
而且他也不知道我身上有放手機這樣、以及我難以證明iphone原本是好的= =
所以這部分原本是有合併起訴,可是刑事判決毀損部分只有判車損的部分
現在已經是附帶民事的部分了
當初我是把車損、手機損壞都列進去了
可是被告律師堅持手機毀損部分又沒有被判有罪,所以不在刑事認定的犯罪範圍
所以他主張我這樣子附帶民事是不可以附帶民事程序上的
法官好像意思是這部分他不會判給我
但是他也沒有要我另外遞狀起訴去請求
所以我應該怎麼處理或主張呢?
感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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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1:4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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痾 當初有聲請要調,可是刑事法官就說他這是同一空間時間的連續犯
目標又不是我的手機,所以應該要被吸收進去了
反正刑事也定讞了,我現在只能爭取民事的部分了QQ
推
06/15 21:54, , 2F
06/15 21:54, 2F
可是我問念法律系的朋友,因為他剛畢業還沒考上律師,他說他也不太確定
他說,如果我現在另外提會超過兩年請求權時效,除非法官幫我移轉
我有表示說如果法官認為這不能附帶,我願意繳納裁判費
(可是我不太懂這樣是真的不能附帶嗎?)
法官他是一直講說我們就車損的部分會判決
(但是就是沒講到手機部分,我覺得他意思就是不會判給我這部分吧)
推
06/15 22:23,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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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 好像拘役五十幾天 可以易科罰金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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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2:58,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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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2:58,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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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事實上我有檢附維修的單據影本(神腦國際)
可是對方律師:1.否認這單據之真正 2.主張刑事判決此部分無罪
法官說我這算是私文書,叫我要負舉證其真正
我問說可不可以請法院發文給神腦國際調查這單據,他們一定有存底
法官還是只有回答我說:舉證是你的責任
我不知道要怎麼舉證那單據是真的?請神腦國際的人出庭好像有難度?
精神賠償我不敢多增加了啦
因為我原本只有請求五萬精神賠償就被法官當庭要求我全部縮減為0了...
他說那只有扭傷,而且是我自己跳開的時候造成的又不是被告撞到我產生的
雖然我沒有請求醫療費用,因為醫療費只有急診的七百多而已
我只有請求車損和手機和精神撫慰金(撫慰金已經被要求縮減成0)
利息請求計算日也要我改成由狀紙送達翌日開始(本來是我從車損發生日開始請求)
我朋友是說既然只剩下物品毀損的賠償,可以再具狀請求還是依照損害發生日開始Orz
推
06/15 23:07,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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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3:08,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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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所以不只法庭上口頭說,可以具狀聲請請他移轉純民事訴訟囉?
※ 編輯: cuteby (27.52.255.110), 06/16/2014 02: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