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用免洗ID發黑函 有辦法提告嗎??

看板LAW作者 (屎蛋爸)時間11年前 (2014/05/08 10:50), 11年前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Ascari (香草拿鐵)》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用免洗ID發黑函 有辦法提告嗎?? : 時間: Tue May 6 20:55:19 2014 : : : 請教版上各位大德 : : 小弟最近一直被黑函攻擊,對方是用一個剛註冊的ID發mail給某版 : : 的很多網友,內容就是一些汙衊和子虛烏有的描述,我曾發mail : : 推 aa182201:誹謗? 05/06 21:13 : 推 KKyosuke:誹謗 甚至可能有加重誹謗的構成可能 05/06 22:44 : → KKyosuke:可以告啊 為何不行 05/06 22:44 : → KKyosuke:轉給我看幹嘛 不是能不能告的問題 黑函是會成立誹謗的 05/06 22:57 : 推 cute101037:侮辱要公然....毀謗不用 05/07 14:02 最近處理過一個黑函的案件 寄電子郵件給特定的多數人毀謗我朋友的名譽(印象中是寄給三個人還是四個人) 結果檢察官以89,台非,139、89,台非,126、88,台非,21、75台非175 認為毀謗的要件是要"散播於眾",而非公然 而限縮到只有不特定多數人可閱覽才符合構成要件 (連特定多數人都不算,完全不符合法感情) 認定非為毀謗而為不起訴處分 經再議後高檢的檢察長也是以這幾個判決認定非為毀謗駁回再議 值得注意一下 補充一下,毀謗不能上三審,查了一些高院的判決, 滿多還是認為毀謗是及於散播於特定多數人的,但如果遇到檢察官用那幾個最高院的判決 就可能連法院都進不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2.52.10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399517440.A.8AB.html ※ 編輯: RandyMarsh (211.22.52.100), 05/08/2014 10:51:28

05/08 11:10, , 1F
爭議應該是在"眾" 要寄給多少人才會符合多數人的部分
05/08 11:10, 1F

05/08 11:10, , 2F
而不是公然
05/08 11:10, 2F

05/08 11:11, , 3F
三個或四個被認為是並沒有散布於眾我可以接受
05/08 11:11, 3F

05/08 11:13, , 4F
但是如果說寄給50個人 100個人這樣爭議就會出現
05/08 11:13, 4F

05/08 11:22, , 5F
你指出的判決裡面 其中最新的89台非139也明確指出
05/08 11:22, 5F

05/08 11:25, , 6F
非常上訴的成立原因是因為前判決理由錯誤
05/08 11:25, 6F

05/08 11:27, , 7F
刑310一定要傳播給不特定人這邊最高法院並沒有在此肯認
05/08 11:27, 7F
文章代碼(AID): #1JQl40Yh (LAW)
文章代碼(AID): #1JQl40Y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