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腳踏車騎斑馬線闖紅燈,麻煩大家幫我

看板LAW作者 (便便台灣)時間10年前 (2014/05/07 18:19),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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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勞大大們指導我拜託拜託 5/5日 我機車行駛在光復南路上 由北往南我當時燈號是綠燈 然後有一台自行車由東向西行駛在忠孝西路上的斑馬線上 明顯闖紅燈 我當下反應立即煞車 但卻還是撞上 我有報警 有做筆錄 有做肇事鑑定 警方問雙方有沒有受傷需不需要救護車 雙方都說不用 筆錄做完以後我跟當事人協調如果我的保險有陪車損就沒有關係 如果沒有理賠我出車損3成他出車損7成 他當下口頭答應說:好 然後隔天他手機關機語音信箱 我打到家他媽媽接才有再連絡 我5/6日當天先電話詢問機車行老闆老闆說車損修復要4100 我5/6日晚上連絡上她媽媽跟她說4100*0.7=2870 她說估價單出來再說我說好 5/7號我正式把車拿去給車行老闆說三角台跟零件也有壞大概要8850 他們家人也有來車行看但肇事者本人沒到場 然後爸爸就說:你一下2000多又4000多又8000多 我出2870剩下我不出 不滿的話要告你去法院告他 反正已經成年且沒有經濟能力 他賠不出來你也沒辦法 又補充他當兵然後精神異常被送到三軍總醫院治療兩個月 最後我們談判破裂 我想問以下幾點: 1.依照道安條例腳踏車原本就不該出現在斑馬線上而且還闖紅燈 這樣肇事責任分析下來,我綠燈直行車應該是不會理虧的吧? 2.肇事責任分析會寫說雙方責任多少嗎?當下沒人受傷應該就沒有刑事上問題對不對? 3.假設他沒經濟能力我到底該怎麼辦?說自己無經濟能力是不是無敵? 4.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只有姓名 手機 家裡電話 如果我要提民事訴訟我該怎樣得到他地址跟出生年月日 5.提出民事訴訟應該要在哪個時間點提出?立即就可以提出還是責任分析下來? 警員說分析要30天! 6.另外我已經有估價單了,我可以先修車嗎?還是等訴訟完再修? 因為沒有機車很不方便! 謝謝各位指導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97.18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399457964.A.0A3.html

05/07 18:35, , 1F
沒有人阻止你修...能討多少那跟修車是兩回事...
05/07 18:35, 1F

05/07 19:37, , 2F
實際提告還會算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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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5, , 3F
上面那篇「對民事判決之不解與迷思。關於損害賠償」
05/07 20:05, 3F

05/07 20:05, , 4F
記得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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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1:19, , 5F
好,有人可以跟我說3跟5嗎?
05/07 21:19, 5F

05/07 21:32, , 6F
3無解 5.要提就提,但法官應該還是會看鑑定分析
05/07 21:32, 6F

05/07 22:11, , 7F
3.光說不練沒用..要真的沒錢才是無敵
05/07 22:11, 7F

05/08 10:47, , 8F
你算過你勝訴可以拿多少嗎...認栽吧
05/08 10:47,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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