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做社運被說為了名利 是否可以提告?

看板LAW作者 (告訴我)時間10年前 (2014/04/30 08:27), 編輯推噓3(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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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目前在進行學生勞動權益的爭取 所以有過記者會 因此有一些報章媒體都有報導其相關事項 然今有人於公開場合及會議上 以暗示之方式指稱本人及本人之同學為了名才出來做這件事情 本人及同學覺得名譽受損 是否可以針對那位同學的言論提出妨礙名譽之告訴? 謝謝 以下為該同學發言之逐字搞 -------------------------------- 是我想要先講一些我的想法,可能有一點不重聽, 但是請大家尊重我的發言權 好,首先呢我覺得今天大家再這裡開這個會議一點意義都沒有 但是我又不能不來 因為FB上面寫的很清楚 今天你不來當你不來的時候 就等於你認同的時候 那我就不得不來的時候 那我就被強迫來的阿 那就好像一個大人 你去打一個小孩 然後你再跟小孩子講說 我打你 你不回手 你打不過我 表示我打你對的 請問這樣子是對的嗎 你不可以因為別人沒有聲音 就表示別人沒有反對的意見 這樣子強迫大家接受你的想法 請問這樣子是民主嗎? 好 這當然不是今天主要開會的議題 但是我還是想要表示一下我心中的想法 我為什麼要來 來這邊根本就是再浪費大家的時間 你們知道你們為了召開這個會議浪費了多少人的時間嗎? 老師不用上班嗎? 老師嫌著沒事嗎? 醫生不用上診嗎? 你們知道你們妨礙了多少苦難的患者嗎? 結果呢?你們知道你們再做什麼嗎? 第一點我要說的我從一開始我就表示 我贊成你們的理想 你們要爭取權益 這都是我一開始就贊成你們的 但是同樣的我也告訴你們 我否認你們的行為 你們要爭取權益 這是對的 但是請用恰當的方式 今天一開始我就已經告訴過你們 你們的行為是錯的 長達這麼久以來,那請你們告訴我你們所爭取的權益 有任何一絲一毫的進展嗎 如果有 有任何一絲一毫喔 聽清楚喔 是一絲一毫喔 如果有的話 那我就在這邊承認我錯了 但是如果你們說不出來,那你們敢承認你們錯了嗎? 有任何一絲一毫,根本就沒有嘛 那你們不是再浪費大家的時間嘛 (同學舉手) 請你先讓我說完謝謝 根本就沒有嘛 那你們就是再浪費大家的時間阿 在我眼裡看起來啦,講難聽一點 就是為了個名 你們難道不是嗎? 上電視了嗎 上了阿 就是那幾個嘛 上報紙了嗎 也上了阿 就是那幾個嘛 我所看到的是有人因此而獲得了名 但是沒有任何的權益進展 好那你們告訴我你們都做了些什麼 你們做了這些 從一開始到現在 你們說的出來 你們敢摸著良心說你們做了些什麼 (同學舉手) 等一下請先聽我說完 請先聽我發言 謝謝 副校長:我們發言還是要有一個主題啦,妳的發言會尊重啦 但是大家心平氣和啦,不要有太多的火藥氣味 就比較實質的問題提出來 蔡: 那同樣的我也說了我支持你們的想法 但是你們的方法也是我從一開始就說了你們是錯的 副校長:還有沒有其他的疑慮阿? 蔡:後面還有一些,我想要講完 那關於你們所爭取的權益,第一點 學校包括老師完全是依法行政 請問今天依法行政有錯嗎? 如果今天你們對法令有所不滿 你們對於老師行為有所不滿 請你就直接去主管教育的機關去反應 而不是針對老師 也不是針對學校 你如果 我們為什麼要唸書 就是為了要學識和學養嘛 學識和學養 第一尊師 做到了嗎? 重道你做到了嗎? 第一個尊師 我就不知道你們學了這麼多 連一個最基本的禮貌都沒有做到 都沒有學到 第二個重道 我聽說有一些學生 有一些同學 未來沒有要從事口衛 將來也沒有要唸口衛 那我就不曉得這些不想要唸口衛也不想要從事口衛的人 能夠真心的為了口衛爭取權益嗎? 那請問重道在哪裡 一不尊師 二不重道 那請問難道學校教你們的是離經叛道嗎? 你們的父母親這樣子教你們嗎? 副校長:還是要回歸到我們今天的議題 蔡小姐::但是 副校長:實習檢討會 實習的過程實習的內容 制度大家有意見提出比較具體的建議 我們是希望同學有意見 讓有意見可以發表 可以發牢騷沒有關係 但是你要提出一個方 案 這才是解決問題 方案有很多種方案 是可以討論的 先針對議題有沒有共識 有過失要怎麼改 大家來提方案  蔡小姐:反正簡單來說,我贊成大家想要爭取權益 但是請用恰當的方式,謝謝 -------------------- --

09/09 14:25,
嗚人:沒辦法了 只能用那招了 佐肋:真的要用那招!?
09/09 14:25

09/09 23:31,
到底是哪招????
09/09 23:31

09/09 23:45,
肛肛之術!!!! 鳴人:第四條尾巴要進去囉~~
09/09 23:45

09/09 23:45,
佐助:啊....搭配千鳥流搞得好酥麻呀
09/09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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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8:31, , 1F
怕熱就請不要進廚房......
04/30 08:31, 1F

04/30 08:38, , 2F
不是嗎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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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8:42, , 3F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有人說做社運是為了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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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9:15, , 4F
應該是 當事人被其他人質疑,然後覺得感覺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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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9:44, , 5F
你只能在論理上挑戰他,戰勝他 別無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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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56, , 6F
我會覺得是可受公評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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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57, , 7F
告妨害名譽不會有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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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57, , 8F
可以啊 只是結果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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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2:52, , 9F
當然可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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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21, , 10F
提告不需理由 照程序就是 要勝訴比較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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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02, , 11F
你以後會一直聽到的,一定可以告阿,會不會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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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02, , 12F
個人認為勝訴機會渺茫,不過對你來說宣示意味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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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03, , 13F
當然,如果變成法院認定的為了名利,會怎樣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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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0:33, , 14F
法院認定的為了名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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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0:59, , 15F
可受公評....學運不斷謾罵攻擊他人...自己確.....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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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00, , 16F
讓我想起一個主張廢死的人權之神....結果他學生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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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01, , 17F
他廢死跟目前社會思想模式不合....他就給他告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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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01, , 18F
結果學生一個個投降認罪......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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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01, , 19F
當然學生罵人就是有罪.....問題是他提議廢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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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02, , 20F
把執行死刑的人罵得依踏糊塗,只是公務員都比較不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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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03, , 21F
不跟 有權勢 或 人多勢重 的人計較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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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04, , 22F
公務員的心態,由民眾養成,一但讓執行公務的人覺得
05/02 11:04, 22F

05/02 11:04, , 23F
執行公務或依法行行為都會出事,公務員保守心態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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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05, , 24F
更嚴重......終有一天 因果報應 當你需要他執行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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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05, , 25F
力時...將得不到幫助
05/02 11:05, 25F
文章代碼(AID): #1JO4DurU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