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預告離職後可能造成公司的損失
大家好:
有關自請離職的疑問請教~
我最近因為不能接受工作內容在下個月大幅改變,還有改變的內容也不能接受
於是自請離職,到月底為止 依照我的年資剛好是10天前預告
到職時沒有簽署任何契約
不過我手上有個案子正在結尾,這個案子目前只有我在做,
公司雖然在徵跟我做類似工作的人以應付龐大的工作量,但是一直沒人來
到時候有可能造成違約損失
上網查了一下有先充足時間預告應不用負賠償責任
但是希望不會看到任何法律文件就腿軟(家人也是,怕他們覺得乾脆賠錢了事)
請問可以先準備哪些東西呢?
目前只有打好交接清冊、帳號密碼,至於接手的人會不會,應不是我要負的責任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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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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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mcheung 來自: 59.102.136.195 (03/18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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