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網路買賣糾紛,若可證明對方惡意詐欺

看板LAW作者 (Breaststroke)時間10年前 (2014/01/25 11:17),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在PTT版與一位版友購買蘋果平版64G版本, 購買前有與賣家LINE的對話記錄 可證明賣家說他買全新的是18800元 後來我收到是16G版本, 16G版本上官網查就可以查到訂價是12900元, 非18800元,價差約5900元, 之後對方就消失不回應, 後來有使用LINE新帳號連絡到賣家, 賣家有回應,但是我表明身分後對方就消失了, 小弟事發第一天有先到警局跟警員做記錄, 隔天有依據對方寄給我物品的地址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不過應該是留假地址與假姓名, 因為有依循對方帳號有查詢到真實姓名與地址還有其他的手機, 小弟四件事情想詢問: 1.賣家此行為是否符合詐欺構成四要件?? (一) 存在於詐欺人方面者 1. 須詐欺人有詐欺之故意 (1) 須有使被詐欺人陷於錯誤之意思。 (2) 須有使被詐欺人因該錯誤而為之。 2. 須詐欺人有詐欺之行為 (二) 存於被詐欺人方面者 1. 須被詐欺人因詐欺而陷於錯誤 2. 須被詐欺人因錯誤而意思表示 2.若構成詐欺,可否建議小弟該走刑事詐欺還是民事詐欺? 3.我是否要再補寄一封存證信函到我查到的另一個地址? 還是只要寄到對方寄件給我上面留的地址就足夠?? 4.該賣家還在PTT販賣蘋果商品,我可否先將手邊的資料交給警方, 請警坊出面協助?? 最後小弟想表達並非在意這價差5900元, 而是希望讓犯錯者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讓犯錯者之到社會還是存在應有的公理正義, 不可有心存僥倖的想法!! 希望版友可以協助我,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19.48

01/25 12:22, , 1F
詐欺只有刑事...民事是求償...你要先弄清楚刑事與民事
01/25 12:22, 1F

01/25 12:23, , 2F
的不同....要讓對方被法律制裁只有刑事...
01/25 12:23, 2F

01/25 14:14, , 3F
民事也有詐欺,但效果在「撤銷意思表示」,讓買賣行為歸
01/25 14:14, 3F

01/25 14:15, , 4F
於無效(民92),雙方回復原狀(也就是退錢、退貨)~
01/25 14:15, 4F

01/25 15:15, , 5F
民事可以要求賠償或是精神損失賠償嗎?
01/25 15:15, 5F

01/25 15:23, , 6F
財產或精神損害在哪裡?不過解除契約、把錢拿回來而已~
01/25 15:23, 6F
文章代碼(AID): #1Iuooj8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