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買中古車 事後發現缺零件

看板LAW作者 (空)時間12年前 (2014/01/22 10:3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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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本人於一月初從車行老闆買了一部中古機車 但買後一週內察覺車況有異 經檢查才發現車子沒有含氧感知器連接線 感知器本身也不知是否正常 噴射車款缺少此功能對車子性能有一定的影響 對車價也是 經詢問店家 店家才說是之前賣他車的前車主弄丟的 店家願意賠那條線的錢 但其他問題概不負責 問題: 由於線本身並不貴 但若是含氧感知裝置有其他故障 則維修材料與工資就很貴了 老闆一付車子都賣了錢也收了 願意賠一條線就仁至義盡的樣子 有點讓人火大 我能否以民法359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 並非一般損耗 亦非交易時能察覺或預見 而向對方請求減少價金? 若可 大概是怎樣決定減少之金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76.139

01/22 18:25, , 1F
他是專業你不是專業,他不能講前車主沒講就無責任
01/22 18:2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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