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陪審團種籽師資培訓營

看板LAW作者 (陪審團推動聯盟)時間10年前 (2014/01/06 15:10), 編輯推噓-1(1210)
留言13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板友,大家好: 我這邊是陪審團推動聯盟, 召集人是法家法律事務所的鄭文龍律師以及經緯法律事務所的張靜律師, 為了深度的介紹陪審團制度例如美國、日本等, 以及陪審團將會對我國司法產生的影響, 我們舉辦了四天三夜的冬令營, 地點在環境清幽的南投謝緯紀念營地 講師邀請到了吳景欽教授、黃帝穎律師、高榮志律師、林珮菁律師、 新頭殼莊豐嘉總編輯等,當然鄭文龍律師以及張靜律師亦會擔任講師。 有興趣的朋友歡迎線上報名:http://ppt.cc/UIRX 或參閱臉書粉絲團活動: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696933723670415/ 洽詢電話:02-2351-9595 蘇小姐 或可站內信洽詢,謝謝。 簡章請參照如下: -------------------------------------------------- 第一屆陪審團種籽師資培訓營 簡章 陪審團(Jury)制度起源於英國,後來在美國發揚光大,成為當前美國民主的主要特色。 簡單來說,這項制度就是從平民百姓中選出12人為陪審員, 由他們謹慎聽取訴訟兩造證詞,並經過詳細的評議討論,最後做出全體一致的判決。 陪審團制背後的精神,與我們所熟悉的法官高高在上的審判制度截然不同, 它預設:所有的權力,包括執政者、法官、檢察官及立法者,都會貪污腐化, 都會打擊異己政敵,都會有視野偏狹的情況, 因此,惟有人民所組成的陪審團才能真正保護人民,監督制衡各種權力, 並在個別案件中融入不同背景者的文化與價值。 陪審團制度已在英美等民主先進國家實施超過六百年, 回顧其實際運作經驗,確實可見它發揮了保護人權的重大作用。 很遺憾,台灣的司法院以「司法改革」之名,用欺騙人民手法行假改革, 不執行在歐美有數百年歷史,讓公民可以真正參與司法審判「陪審團」, 而獨創全球獨一無二「觀審制」。 「觀審制」如同選舉時,告訴選民如何投票,但到投票所不能投票, 根本一點功能都沒有。 主權在民,司法權也是應該來自人民,司法應該是公開的,司法應該是人民的司法。 但是,台灣司法墮落、落伍,是中世紀的制度。 最高法院不公開、不辯論、搞秘密審判。 但先進國家的最高法院是公開的,人民不只可以進入,甚至可以在裡面喝咖啡。 因此,台灣司法要民主,應該從陪審團制度開始,使司法終審一元化,並使司法官晉用多 元。 很遺憾台灣審判制度的落伍,更使台灣司法封閉,無法與國際接軌交流。 因此,為了未來福祉,台灣司法改革必須「一步到位」,需要一套先進國家的司法制度。 透過陪審團的建立落實主權在民,並使司法權獲得民意真正的授權。 ◆主辦單位:陪審團推動聯盟、基督教長老教會教會與社會委員會 ◆協辦單位:永社、金羊毛冒險學院、南投謝緯紀念營地 ◆培訓日期:2014年1月23至26日(四至日) ◆培訓地點:南投謝緯紀念營地 ◆培訓人數:預計35人 ◆培訓費用:大學生2,100元、社青3,200元 ◆培訓資格:對推動陪審團有熱情、恆心與使命感之青年,願意放空重新學習。 ◆報名方式: 1.一律透過網路報名。http://ppt.cc/UIRX 2.請於1月18日以前線上報名完成,額滿不收。 3.本單位有審核參加與否之權利,於報名後回覆錄取與否。 4.活動海報:http://ppt.cc/DKl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6.107.68.18

01/06 15:27, , 1F
都是民進黨的律師 政治味太濃我不要去
01/06 15:27, 1F

01/06 15:32, , 2F
我認為 你們是在招募戰力
01/06 15:32, 2F

01/06 15:33, , 3F
可以不要收幾千元的費用嗎?
01/06 15:33, 3F

01/06 15:33, , 4F
如果免費 的話我就會參加
01/06 15:33, 4F
※ 編輯: needjury 來自: 111.250.134.48 (01/06 15:58)

01/06 16:10, , 5F
噗,標準的以美國看世界XD 難道德奧瑞等國都是中世紀審判
01/06 16:10, 5F

01/06 16:12, , 6F
制度嗎?更別說陪審團在祖國英國都已經越來越少適用。
01/06 16:12, 6F

01/06 16:13, , 7F
長點見識吧!不要每次都"美國"就等於"國際"
01/06 16:13, 7F

01/06 19:19, , 8F
陪審團非必要不過公開審判應該還是趨勢不該幾個老頭關在房間
01/06 19:19, 8F

01/06 19:20, , 9F
就決定了
01/06 19:20, 9F

01/06 19:31, , 10F
不太能夠理解..想推動陪審團...又要搞"師資"這東西?
01/06 19:31, 10F

01/06 19:32, , 11F
那不就等於是要把陪審團弄上個資格制度 有資格才能陪審
01/06 19:32, 11F

01/06 19:32, , 12F
這樣哪符合美國的陪審團精神呀...
01/06 19:32, 12F

01/06 21:41, , 13F
退化到公民分兩等的時代??
01/06 21:41, 13F
文章代碼(AID): #1IobRpl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