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著指導教授進行一個產學計畫的研究
校方與合作的公司有簽署保密資料切結書
內容說明機密資料不可洩露給第三方使用
但是我的碩士論文有絕大部分內容是依據這個研究計畫的成果做延伸
想請問如果我手上所得到的表單、資料和數據是由公司員工參與計畫時"自行提供"
而員工們和我之間並沒有簽署保密協定
但我也沒有事先告知 會利用問卷調查、網路投票、交易數據結果做碩士論文之研究用途
順論當中僅就統計結果做分析,並不會公布任何人的姓名、電話、email
請問我的論文未來上傳或是發表時
會不會有適法性的疑慮呢?
還是說應該要向公司申請授權
當初只是希望可以快點畢業
所以跟著指導教授乖乖做計畫 作為論文的研究方向
但沒想到這當中可能衍生出一些法律問題
雖然教授覺得應該無大礙
但仍希望尋求專業的意見
確定使用上沒有問題 圖個安心
以免未來有機會被公司提起訴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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