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大法官釋字709號

看板LAW作者 (träume)時間12年前 (2013/09/15 22:09), 編輯推噓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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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前陣子的釋字709號,節錄如下: 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核定,限制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尤其直接、嚴重,本條例並應規定 由主管機關以公開方式舉辦聽證,使利害關係人得到場以言詞為意見之陳述及論辯後,斟酌 全部聽證紀錄,說明採納及不採納之理由作成核定,始無違於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 由之意旨。 簡單來說就是都更條例必須修法加入招開聽證會的程序。 我的問題在於,「政治大學地政系的徐世榮教授認為,由於都更條例已被大法官釋憲認為 必須加入聽證會的程序,所以身為都更條例母法的"都市計畫法"也同樣適用釋字709號 的解釋,必須修法加入聽證會的程序。」 這樣是對的嗎?我感覺好像不太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5.191.145

09/15 22:27, , 1F
重要的 攸關人民權利義務的事 不是該放母法?
09/15 22:27, 1F

09/15 22:41, , 2F
放母法與否不在我的討論範圍阿...
09/15 22:41, 2F

09/15 22:44, , 3F
舉輕以明重?
09/15 22:44, 3F

09/16 09:53, , 4F
子法通常是指法規命令的位階不是?
09/16 09:53, 4F

09/16 12:25, , 5F
那....都市計畫法的母法....怎辦??
09/16 12:25, 5F

09/16 12:26, , 6F
所有的法律最終的母法,都是憲法.....
09/16 12:26, 6F

09/16 12:26, , 7F
憲法也來的聽證???
09/16 12:26, 7F

09/17 12:39, , 8F
法理上可以推(709的基礎是新發明的正當行政程序),但
09/17 12:39, 8F

09/17 12:39, , 9F
解釋的效力確定是不及於那裡。只是說,聽證是行政機
09/17 12:39, 9F

09/17 12:40, , 10F
關依職權裁量是否辦理。或許正當行政程序可以作為一
09/17 12:40, 10F

09/17 12:40, , 11F
個限縮裁量權的法理依據。
09/17 12:40, 11F

11/07 05:42, , 12F
子法通常是指法規命令的 https://daxiv.com
11/07 05:42,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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