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我的和解書還有什麼需要修改的嗎?

看板LAW作者 (冷清)時間12年前 (2013/09/09 21:36), 編輯推噓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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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為被告盜用我的手機進行小額付款, 對方已經承認犯行但是態度依然非常囂張 在經由被告母親哀求後告知願意賠償, 希望我和解,想請問各位大大我的和解書還有什麼不足的嗎? 還懇請各位賜教   立和解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茲就 乙方 盜用手機小額付款 一事,雙方達成和解,訂立條件如后: 第一條:   對於甲方所受損害,乙方願意賠償甲方新台幣 參萬元整, 於本協議書簽訂時以現金交付之。 第二條:   乙方同意寫下悔過書,悔過書中需載明作案過程並簽章及以拇指畫押。 於本協議書簽訂時交付之。 第三條: 乙方同意於甲方搬離前,不得進入臺北市xx路x段x巷x號3樓以上之範圍。 第四條:   於乙方完成本和解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之賠償及協議後,甲方同意就本事件日 後不得再對乙方為任何民、刑事之主張或請求,並放棄本和解書簽署前其他民刑事請求權 。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和解後,甲方如有受到乙方或他人任何報復行為,不論人身攻擊傷害或個 人財產損壞,甲方得依法訴追,乙方並應付賠償之責。 第六條:   前揭條件係雙方同意訂立,乙方如有違約,則本和解契約自動失效,乙方願無條件給 付違約賠償金 拾萬元整 予甲方,並由甲方依法律途徑處理。 第七條:   本和解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查署各執乙份為憑。 (以下空白) 甲方(簽章):    身份證字號: 電話: 地址: 乙方(簽章):    身份證字號: 電話: 地址: 見證人 丙方(簽章):    身份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102年 月 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9.242.66

09/09 21:43, , 1F
第三條應該無效~且無明確之範圍~
09/09 21:43, 1F

09/09 22:11, , 2F
是因為無明確之時間點嗎?
09/09 22:11, 2F

09/09 22:12, , 3F
因為我住公寓頂樓他住一樓,怕他上來找我報復:P
09/09 22:12, 3F

09/09 22:12, , 4F
若已經進入司法訴訟,和解書只能針對"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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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2:13, , 5F
現在是警方移送檢察官,但尚未開偵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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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2:14, , 6F
當初報案的三聯單是用妨害電腦使用罪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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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2:18, , 7F
給公證處留存還比較有用
09/09 22:18, 7F

09/09 22:21, , 8F
所以是要到調解委員會嗎?然後改成甲乙跟調解委員會各一份
09/09 22:21, 8F

09/09 22:22, , 9F
因為目前應該要等到偵查庭的時候,直接告知檢察官說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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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2:22, , 10F
私底下達成和解
09/09 22:22, 10F

11/07 05:41, , 11F
第三條應該無效~且無明 https://noxiv.com
11/07 05:41, 11F
文章代碼(AID): #1IBSxgou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