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塗銷抵押權登記 打得贏嗎 怎麼打?
各位版上大大請問一個有關抵押權的問題
以下都是文件證據,實情尚待查證:
民國81年12月建新公司代理人跟債權人定了一個契約
(但是81年5月該代理人實已卸任,有證據)
把十筆土地抵押給他,借了六百萬,債權最高限額是九百萬,權力存續期限是一年,
然後寫了債務清償日期是82年3月15日
然後簽了一張本票六百萬,簽票日期也是81年12月,發票人:建新公司--代理人XXX
(有證據他當年5月已卸任)
時至今日
公司這十筆土地仍然有債權人的抵押權
該債權人二十年來未出面討債,也沒有要求公司把地拍賣還錢給他
現在公司想賣地,想去除這抵押權(打官司確認抵押權不存在或和解)
各位大大覺得直接主張抵押權不存在的機會高嗎?
要請相關律師嗎?
還是和解的機會高呢 ?
以上,感恩各位大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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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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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見代理是? 什麼驚喜?
※ 編輯: jodawa 來自: 118.165.200.244 (07/10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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