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要如何告在網路上公然侮辱
※ 引述《alex710707 (霹靂雷霆震霪霧)》之銘言:
: 在PTT被人嗆"你是啥小"
: 請問這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 請問要在網路上提告 要怎麼做?
: 小弟吞不下這口氣 以上請教
斷線的文章有暫存檔 補貼判決給你參考
【裁判字號】 98,上易,832
【裁判日期】 981113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98年度上易字第832號
上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
第582 號中華民國98年9 月16日第一審判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度偵續字第41號),提起上
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理 由
(略)經查:原審依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已說明:「‧
‧經查:‧‧(三)惟經本院向國立成功大學臺灣文學系函詢有
關臺語「不知在創啥小」及「這個查某」之語意,其專業意
見略以:臺語之「創啥小」係「做啥」之較粗俗說法,粗俗
的語詞不表示係在罵人,只是較不禮貌、較不尊重而已。而
臺語之「查某」則是很中性的說法,意指女性。「不知在創
啥小」與「這個查某」並非專以罵人之詞彙,如欲判斷是否
有罵人的含意,而使人無法接受,則語氣及上下文係必要之
依據等語,有該系98年8 月14日成大台文專字第9801001 號
函在卷可參(見易字卷第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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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創啥小"如果不算 "啥小"也很難
有幾篇"啥小"算刑法309的
多半是啥小+XXX(三字經)
單純啥小我覺得不算
2.刑法309實務會判斷行為人和被害人的社經地位
來決定有沒有主觀故意
有時候甚至決定到客觀貶損人格
如你罵"啥小法官"不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98年度上易字第686號)
*註:如果抗辯斷句是"啥‧小法官" 小法官作為相對大法官或資深法官的稱呼
不知道行不行的通 不過法院對自己人很照顧 說"菜鳥法官"都會有事...
3.雖然很難但也不是沒機會
某些法官成立刑法309比較寬鬆
像是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1年度上易字第2514號:
「被告上訴意旨雖以:告訴人確實是介入伊家庭之第三者,伊
於臉書所寫的都是事實,不是誹謗。且「小三」不屬國罵,
伊說「三小」是指前夫第三個小孩,伊不知係台語不好的話
語。又伊只是在自己的臉書宣洩情緒,告訴臉書上的朋友,
不要像伊被第三者介入而受害,與公共利益有關。且伊在臉
書塗鴉牆上發表言論,有設定隱私的方式,只有伊臉書上的
朋友才看的到內容,伊懷疑告訴人盜用伊臉書帳號、密碼進
入伊臉書云云。經查:(一)公然侮辱罪係保護他人之感情名譽
,所謂侮辱係指未指摘具體事實對他人為輕蔑表示之舉動,
有害他人之感情名譽,使他人感受到難堪或不快而言。侮辱
之內容,不論係抽象之漫罵,或係對他人之能力、德性、身
分、地位、容貌、學歷、身體或婚姻狀況等,加以嘲笑或揶
揄,均屬之。又台語發音之「三小」係鄙穢之用語,常用於
貶抑或挑釁之場合,並無人稱第三個出生的小孩為「三小」
。本件被告漫罵告訴人「臭三八」、「專門做人家小三」、
「生ㄌ三小」,核屬侮辱告訴人之行為無訛。」
你的CASE若只有那一句話就很難 如果行為人講一長串
成立刑法309的機會才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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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07.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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