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要如何告在網路上公然侮辱

看板LAW作者 (十隻熊)時間11年前 (2013/06/11 13:07), 編輯推噓3(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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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ex710707 (霹靂雷霆震霪霧)》之銘言: : 在PTT被人嗆"你是啥小" : 請問這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 請問要在網路上提告 要怎麼做? : 小弟吞不下這口氣 以上請教 斷線的文章有暫存檔 補貼判決給你參考 【裁判字號】 98,上易,832 【裁判日期】 981113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98年度上易字第832號   上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 第582 號中華民國98年9 月16日第一審判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度偵續字第41號),提起上 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理 由 (略)經查:原審依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已說明:「‧ ‧經查:‧‧(三)惟經本院向國立成功大學臺灣文學系函詢有 關臺語「不知在創啥小」及「這個查某」之語意,其專業意 見略以:臺語之「創啥小」係「做啥」之較粗俗說法,粗俗 的語詞不表示係在罵人,只是較不禮貌、較不尊重而已。而 臺語之「查某」則是很中性的說法,意指女性。「不知在創 啥小」與「這個查某」並非專以罵人之詞彙,如欲判斷是否 有罵人的含意,而使人無法接受,則語氣及上下文係必要之 依據等語,有該系98年8 月14日成大台文專字第9801001 號 函在卷可參(見易字卷第31頁)。 -- 1."創啥小"如果不算 "啥小"也很難 有幾篇"啥小"算刑法309的 多半是啥小+XXX(三字經) 單純啥小我覺得不算 2.刑法309實務會判斷行為人和被害人的社經地位 來決定有沒有主觀故意 有時候甚至決定到客觀貶損人格 如你罵"啥小法官"不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98年度上易字第686號) *註:如果抗辯斷句是"啥‧小法官" 小法官作為相對大法官或資深法官的稱呼 不知道行不行的通 不過法院對自己人很照顧 說"菜鳥法官"都會有事... 3.雖然很難但也不是沒機會 某些法官成立刑法309比較寬鬆 像是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1年度上易字第2514號: 「被告上訴意旨雖以:告訴人確實是介入伊家庭之第三者,伊 於臉書所寫的都是事實,不是誹謗。且「小三」不屬國罵, 伊說「三小」是指前夫第三個小孩,伊不知係台語不好的話 語。又伊只是在自己的臉書宣洩情緒,告訴臉書上的朋友, 不要像伊被第三者介入而受害,與公共利益有關。且伊在臉 書塗鴉牆上發表言論,有設定隱私的方式,只有伊臉書上的 朋友才看的到內容,伊懷疑告訴人盜用伊臉書帳號、密碼進 入伊臉書云云。經查:(一)公然侮辱罪係保護他人之感情名譽 ,所謂侮辱係指未指摘具體事實對他人為輕蔑表示之舉動, 有害他人之感情名譽,使他人感受到難堪或不快而言。侮辱 之內容,不論係抽象之漫罵,或係對他人之能力、德性、身 分、地位、容貌、學歷、身體或婚姻狀況等,加以嘲笑或揶 揄,均屬之。又台語發音之「三小」係鄙穢之用語,常用於 貶抑或挑釁之場合,並無人稱第三個出生的小孩為「三小」 。本件被告漫罵告訴人「臭三八」、「專門做人家小三」、 「生ㄌ三小」,核屬侮辱告訴人之行為無訛。」 你的CASE若只有那一句話就很難 如果行為人講一長串 成立刑法309的機會才比較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07.243 ※ 編輯: tenbear 來自: 60.248.107.243 (06/1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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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enbear 來自: 60.248.107.243 (06/11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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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提供資訊 雖然成功機率不高 但不麻煩我還是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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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寫信說歡迎我告 我真的生氣 謝謝各位資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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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啥小" 是對事 你是在做啥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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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啥小" 是對人 你算啥東西 妳把嚴重度弄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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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給樓上 有學者對這有篇PAPER 有寫到正確的字"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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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找出來 裡面有對妳有幫助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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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小"是"什麼",不是"什麼東西",意思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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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算啥小=你是什麼,解釋空間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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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說的例子我當然知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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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該判決只說明某法院對"啥小"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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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說上一堆人在考古,說文解字,跟一般人對"啥小"的理解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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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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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經驗法則不是依說文解字專家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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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這種程度的話語,沒有其他句,很難對原po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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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對事不是判斷重點,該詞的社會通念,以及說話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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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社經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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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淺見,若有得罪,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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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6:23, , 19F
有判決認為你(算or是)啥小 是侮辱 但多半對警察 消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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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 法官等公務人員 大家可以想想309的案子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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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6:25, , 21F
為什麼講"啥小"在公務人員case容易成立 就是有大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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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6:28, , 22F
建議原PO搜尋更多證據 才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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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6:40, , 23F
雖然很可悲,但行為人和受害人地位為何,是309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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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6:43, , 24F
重要因素,對張x謀,公務人員講,很可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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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行為人和被告都被認為粗鄙,很可能不成立(ex.工人罵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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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口頭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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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5:26, , 27F
有判決認為你(算or是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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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jh21v7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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