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合約是否成立
最近遇上一個問題
4/13與某朋友一起去健身房體驗課程,
後來業務員跟我說明....
現在剛好有一批客人要入會你可以跟他們一起報每個月一千月扣款,共15個月
那因為我還在考慮是否要參加,所以服務員就說:
「你先繳一百塊訂金,我把這個名額留下給你,
你七天內如果決定要就把信用卡根身分證資料補齊,不然就把資料繳回」
然後他就給我一份會員合約書,請我把基本資料填寫,
會員繳款方式與信用卡自動轉帳授權書部分以這個符號∞劃掉
而我也在合約書上簽名了.....
後來我在「第10天」跟他說我確定不要了
他說他當初有提醒我七天之內要拿來退掉,
然後就翻到背面會員權益守則跟我說:
「我記的我當初有跟你解釋七天內要退掉,這裡也跟你提醒解約賠償辦法...」
我就有點想翻白眼,我很肯定你只有跟我說七天要決定要或不要,
要就補齊資料(身分證跟信用卡部分的內容)
他就說:好,現在不管我們那天有沒有說到這幾點,你在合約書上簽名了就是有效的
我們沒有義務要一項一項帶你去了解,而且這七天我也打給你很多次,
甚至嘗試從妳朋友那連絡你
然後以下是我心裡的OS:
你打給我怎麼不跟我說七天後沒繳回資料或退掉合約視同生效,都連絡到我朋友了~
如果真的要幫忙我不是應該用簡訊或語音留言告訴我事態的嚴重性,
擺明就是刻意不告知我部份事情。
然後我還是冷靜的吐出幾句話回他:
那你為什麼當初不跟我說七天內未退視同生效,
只跟我說七天內決定要要補齊資料,而且因為信任你所以沒有一項項看細則
(OS以後再也不隨意簽名了)
他又說:
簽了名就是有效,我們現在也無法爭辯那天到底狀況怎樣,因為沒有錄音或錄影等等,
現在有四個方案讓你選
1.自己簽下使用這份活動
2.找要上課程的,轉讓給其他人(轉讓費2000)
3.一個月以內終止合約,補上3900元,超過每個月以4000累積上去
4.擺著,看公司會不會追究,又說過去很多例子是不會追究,
但不敢保證公司這裡會怎樣處理。
我想了想,沒使用到還要賠四千元...但我也跟他說那我賠,並全部付現。
然後他就說:
「要麻煩你必須回去拿當初那份合約,並將內容填齊全,例如信用卡資料等等..,
送公司內部完成合約資料,銀行部分也不會從信用卡扣款」
然後我就問他
「為什麼要補其那些資料?什麼是要完成公司內部合約資料?
那剛剛為什麼又說這份合約資料有效???」
我心想不對...就跟他說我回去考慮看看
我的疑惑
他說簽名了合約就有效,為什麼我說要賠錢時又請我回去拿舊的合約過去,
舊的合約要補齊資料的部分都被他劃上小魚的符號,
勢必會再拿一份新的給我請我填齊所有資料,那我不就白白的又被騙一次,
並簽了一份更有效力的合約書
/想問,這樣我可以不管他?
很想和平得到雙贏,但四千塊真得很貴,而且我也沒使用到.....
這份合約究竟有沒有效.....
請各位替我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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