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車禍法律問題
想請問一下關於肇事逃逸成立與否? 與該如何處理恰當
(甲)方開汽車行經直線方向快車道(並未禁行機車)
,被後(乙)方騎機車撞擊右後方保險桿。
當時路燈為綠燈前方車輛有狀況停住造成(甲)方急煞車,
而後方車輛(乙)方為注意車前狀況而造成車禍。
當時(甲)方有下車處理,但告知(乙)方說責任歸屬因屬於(乙)方造成,
如果報警需要負責全部的賠償責任,而(乙)方還年輕又領有中度精神障礙,
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車禍狀況,(甲)方說如果沒有疑義他就要離開了,
(乙)方則答應說好。
當(甲)方離開後,(乙)方則打電請求家人到現場處理,
處理狀況流程:
(1)車禍發生時間:16:35
(2)家人到現場報警請求警方到場協助,(甲)方肇事者沒有在現場車已開走, 16:54
對方沒有留下聯絡方式。在現場有監視器。
(3)大約17:15~17:25肇事者開車回到現場找警方作筆路。
(4)到警局看監視器,有錄到當時發生情形。
雖然後車撞前車責任較大,但(甲)並未通知警方到場處理,希望可以爭取到較好的
和解結果。
問題點(一)如果向警方舉發肇事逃逸是否會成立?
(二)會有誣告的狀況發生嗎?因為當時肇事者說要離開(乙)方有答應
(甲)方肇事者車禍後第一時間並未報警,與確認(乙)'方受傷狀況叫救護車,而離開現場。
(乙)方手部鈍傷_輕傷 有就醫診斷證明
車損狀況:(甲)方保險桿掉漆 (乙)方新機車 車頭損毀
保險狀況:(甲)方目前已知 強制險
(乙)方強制險+駕駛人傷害險+第三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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