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屋買賣問題!

看板LAW作者 (jones)時間11年前 (2013/03/13 21:09), 編輯推噓6(609)
留言15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前陣子買了一棟房子,完全經過信義房屋找房.殺價.成交 結果前天接到法院的起訴狀 因為出賣人積欠花旗銀行45萬元整,法院起訴狀認出賣人基於脫產意圖而買賣登記予我 其名下已無財產能清償對於花旗銀行之債務 而起訴狀上以民法第244條認出賣人之行為有害於花旗銀行之債權 但竟以我和被告為親友關係,認為我們應為無產而應撤銷移轉行為。 但我們完全不認識這位出賣人,起訴狀上證物也並無我們為親友關係之證據 想請問以下幾點 1.想請問我們是否只要澄清我們不是親友,亦不明知她欠款這項事實即可? 我們需要提 出證據證明嗎? 因為完全不認識他,不知道要如何證明? 2.我們可以以民法第544條控告 信義房屋,委任上的過失嗎? 可是我們所失的利益 應該是什麼? 3.對於出賣人我們可以以民法第349條 權利瑕疵擔保控告嗎? 4.最後,另外對於花旗銀行這樣亂起訴,可以以民法第195條控告名譽或非財產上 損失? 還是可以以其他條?? 拜託,大家給予意見,因為我爸最近精神壓力不好,又來這件事情 ,更是雪上加霜,關於這種案件應該不用請律師吧??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213.110

03/13 21:23, , 1F
234 都不能 = =
03/13 21:23, 1F

03/13 21:24, , 2F
1.把訴狀拿給律師(花錢)請他寫答辯狀 出庭就跳針那內容
03/13 21:24, 2F

03/13 21:25, , 3F
才力充裕點又不想勞心勞力則可以全權委託律師處理
03/13 21:25, 3F

03/13 21:32, , 4F
原來如此,所以一定要請律師寫答辯狀嗎?
03/13 21:32, 4F

03/13 21:32, , 5F
不可以上法庭回答問題即可嗎??
03/13 21:32, 5F

03/13 21:34, , 6F
最少妳要自己寫 = =
03/13 21:34, 6F

03/13 21:39, , 7F
原來如此,因為不懂法律,不好意思
03/13 21:39, 7F

03/13 21:43, , 8F
看問題就知道了 所以才建議妳找律師寫 然後照那跳針答XD
03/13 21:43, 8F

03/13 21:49, , 9F
跳針的意思是??
03/13 21:49, 9F

03/13 22:18, , 10F
可以不用請律師,但是自己要有能力面對
03/13 22:18, 10F

03/13 22:22, , 11F
就律師寫啥就一直照本宣科別脫綱演出 XD
03/13 22:22, 11F

03/13 23:17, , 12F
有能力面對的意思是要禁得起辯論嗎??
03/13 23:17, 12F

03/13 23:23, , 13F
親"友"關係.......請他們舉證吧....自己的現金流ok 的話
03/13 23:23, 13F

03/14 10:22, , 14F
已站內信,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來信詢問,我們會迅速解答
03/14 10:22, 14F

11/07 05:10, , 15F
最少妳要自己寫 = = https://noxiv.com
11/07 05:10, 15F
文章代碼(AID): #1HG7gcH1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