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農地借他人無償栽種

看板LAW作者 (Floating Note)時間13年前 (2013/03/02 12:05), 編輯推噓3(3033)
留言3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土地擁有者(以下稱甲方)因為原本的農地耕作者-甲方丈夫過世以後,   因為避免農地荒廢,在於農地鄰居(以下稱乙方)的詢問請託下,同意借   出農地給乙方使用,甲方鑒於只是想不讓農地荒廢,遂沒有打算向乙方收   租。 而乙方也主動口頭承諾收成時會分些給甲方品嚐。   該農地上原本就已經種植有若干果樹,而乙方承借過後又栽種了若干樹木   與農作物。      但由於期間乙方曾未經甲方同意,私自餽贈、販賣甲方原本土地上的農作   物給其他第三方。 甲方察覺如此單純的無償借出,對於自己的權益可能   有危機存在。 --------------------------------------------------------------------------- 懇問各位法律高手,像這樣的借出土地方式是否有危機存在?   有什麼方法可以預防風險呢?   甲方原本沒有做其他的法律措施(例如:契約)是因為一般民間農家將農田佃   出給其他人做似乎都沒有再打契約的,但是一般佃農也都是大量耕作,不會只   為單一地主耕作。   但聽過旁人分析過可能存在的風險後,甲方的意思是希望,甲方可以隨時停止   借出(當時在借出時就有口頭告知乙方,若甲方要使用土地,或者有人可以繼   承耕作時,便不再借出),屆時乙方甲方土地上種植的一切作物歸甲方所有    (地上權歸還給甲方) 還請高手不吝賜教,謝謝。:) ※ 編輯: innocentpure 來自: 114.38.169.1 (03/02 12:08)

03/02 12:18, , 1F
請甲方跟乙方講:田有人要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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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2:19, , 2F
另外,原本借用前的農作,若沒有乙方照顧,也生不出蝦米好物
03/02 12:19, 2F

03/02 12:19, , 3F
這點也請記得,總之,事情應該很容易處理,大家都是好鄰居
03/02 12:19, 3F
謝謝maniaque前輩指點,所以這樣的農地借出方式,即便無償,也是有風險存在的嗎? 因為甲方其實不在乎回饋,只因為甲方丈夫過世後,乙方前來詢問”田是否可以借他種” ,基於是鄰居又加上甲方認為農田有人照顧總比荒廢得好,所以同意借出,並且不收租。 而如果無風險的話,甲方覺得這樣子的借出是兩造皆獲益的好方法,但就怕有風險存在。 (曾聽聞有地上權、土地所有權的爭議;以及「田種著種著變別人的」的傳言。) 而您的第二句: 「借用前的農地」和「乙方的照顧」這兩者之間的關聯我有些不解,          因為借出之前的農地是「甲方的丈夫在照顧的」呀?

03/02 13:36, , 4F
因為您第三段第一~第二行敘述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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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36, , 5F
今天在土地無償借用他人耕作,他人自然有收益之權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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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37, , 6F
而原本長在那塊土地上的果樹,借用的人不可能荒廢在那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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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38, , 7F
照顧,自然就跟著自己所種植的作物一起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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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38, , 8F
果樹沒有照顧,跟有照顧的,長出的果實數量跟品質就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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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39, , 9F
那今天甲方覺得乙方擅自對這些果樹的果實做採摘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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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39, , 10F
是否一開始就有先告知這些果樹的果實不可以採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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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40, , 11F
若今天一開始就講明,那借用人自然也沒有義務照顧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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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40, , 12F
原本的果樹,只要專心照顧【自己所種植的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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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些【原本的果樹】,在無人照顧下自然也不可能有好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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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42, , 14F
所以,請勿把 乙方處分收成 的行為 過度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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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42, , 15F
那些行為,跟無常借用土地的行為,無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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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43, , 16F
假如甲方擔心的是長期耕作造成的新生權利,請針對此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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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44, , 17F
做適當因應,而不是說"因為乙方送別人水果,所以要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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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44, , 18F
總之,甲方要做的就是把土地收回來自作,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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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45, , 19F
就算自作無力,也可以以契約方式出租他人,或參加政府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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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45, , 20F
小地主大佃農之類的政策,或者是乾脆圍起來廢在那邊....
03/02 13:45, 20F

03/02 13:46, , 21F
從您的文章也有提到,只要收回自作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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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47, , 22F
雙方都是幾十年鄰居,求的是和氣而不是怨氣
03/02 13:47, 22F
我明白了,但是甲方可以理解您敘述的把作物分送給他人的處理權,這個也是甲方可以 接受的。 只是乙方是把 植栽挖起送給別人...這樣也在權利範圍內嗎? 您的最後一句話,也是甲方的意思,甲方本來也是基於雙方皆獲益的狀態下無償借出, 無償是甲方提出,只是因為乙方後來擅自挖取甲方原有植栽贈與或販售與他人,又在 農地上築起水泥矮牆,這些都是在未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做的。 才破壞了甲方原本單純願景,才讓甲方擔心,才想了解自己的權益是否會因為如此單純 借出卻招來自己的權益受損。 您所言有理,把土地收回便是,我也是如次告訴甲方的,但甲方老人家擔心: 一來自己無力耕作,放著田荒事小,只怕鄉下人情輿論壓力大,收回沒用途,反倒被說 小氣不借人。 之前也勸其若要借人,無論收租與否皆要立個契約以求保障自我,他也 說當地民間根本都是口頭約定的,沒人在寫契約。 我會在勸說他,畢竟人情即便重要,保護自己還是要緊。 感謝您的指教:) ※ 編輯: innocentpure 來自: 114.38.169.1 (03/02 14:05)

03/02 14:14, , 23F
挖植栽??? 這樣就不好嘍~~~我也是認為拿回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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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4:15, , 24F
因為連牆都搭起來了....這已經不是單純的借來耕作了...
03/02 14:15, 24F
的確,因為看過聽過太多好心卻反而招來自己不幸的案例了,所以很擔心他老人家這樣 鄉愿的想法,只能盡力勸他若無法兩全只能先求保障自己權益了。 謝謝您:)

03/02 18:28, , 25F
375減租...很久前我家農地就這樣被A掉很多 ...
03/02 18:28, 25F

03/02 18:32, , 26F
假設田地出了問題,那些所謂的人情輿論又幫的了誰?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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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8:32, , 27F
實際的權益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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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但因為位處鄉下,可能人情輿論對於老一輩的人來說也是很重要與可怕的吧! 只能盡力勸說了... 謝謝您的分享:) ※ 編輯: innocentpure 來自: 114.46.17.17 (03/02 18:36)

03/02 18:35, , 28F
社會新聞太多實際案例了,防人之心不可無,要懂得留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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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8:35, , 29F
,尤其是很多不懂的老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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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8:44, , 30F
如果是我,打個契約年租金100塊也好,至少有證明是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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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8:44, , 31F
關係存在;如果對方不肯,就居心可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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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8:56, , 32F
這我們家有過切身之痛...你可以試著把後果講嚴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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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8:56, , 33F
例如:這樣田產可能會被“放領”走就會一無所有...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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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就怕是「有心人」,不然真的沒有什麼關係,老人家一開始也沒想到黑暗面這一層, 但隨著對方不打聲招呼就任意恣為的做了處理,就覺得有些怪怪。 希望老人家可以過得暸心理面的那個坎... ※ 編輯: innocentpure 來自: 114.46.17.17 (03/02 19:06)

03/02 19:07, , 34F
只是我個人想了解的是,這樣子的借出行為在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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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9:07, , 35F
真的有可能會變成他人的土地嗎?
03/02 19:07, 35F

11/07 05:09, , 36F
若今天一開始就講明,那 https://noxiv.com
11/07 05:09, 36F
文章代碼(AID): #1HCNgAAj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