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土地及地上權糾紛

看板LAW作者 (chipo)時間13年前 (2013/02/19 14:45), 編輯推噓2(2015)
留言1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我們家在墾丁有一塊閒置的地,登記在我父親的名下 最近想將土地拿來蓋房子 但是土地上面已經有叔公當初蓋的兩棟房子(一棟鐵皮屋) 且叔公說如果要他們搬走必須付他們五十萬到一百萬 但是當初有簽訂協議,表明如果這二十年間如果他們有能力蓋新的房子,他們就會搬走 現在叔公的兒子的確在其他地方有了新房子 但是他們遲遲不肯歸還土地 並表明房子是叔公的兒子的,不是叔公的,所以他們不搬 爸媽有去找過律師 律師的處理方法是將地上物登記為我父親的名字 且將土地以假買賣方式處理 請求還地 問題: 1.當初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可以拿來當訴訟的依據嗎? 2.對方若以民法第769條為依據請求合法土地使用權利,是否會成功? 3.律師的做法會不會出現問題? 在這邊先謝過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9.200

02/19 14:49, , 1F
多問問吧。
02/19 14:49, 1F

02/19 16:08, , 2F
無權占有他人土地蓋屋居住,滿20年是可以時效取得地上權
02/19 16:08, 2F

02/19 16:09, , 3F
但也只是得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不是滿20年就取得!
02/19 16:09, 3F

02/19 16:09, , 4F
何況照你的說法,似乎這20年間你們有像對方表示異議,這樣
02/19 16:09, 4F

02/19 16:10, , 5F
應該就不合和平公然占有了!協議似乎你們也同意讓對方使用
02/19 16:10, 5F

02/19 16:10, , 6F
協議雙方的當事人是誰?範圍有無及於你叔公的兒子,還有當
02/19 16:10, 6F

02/19 16:11, , 7F
初是說:有新房子就搬走?還是拆掉?
02/19 16:11, 7F

02/19 16:12, , 8F
雙方如果有約定,應該是以雙方約定為主!如果對方主張時效
02/19 16:12, 8F

02/19 16:13, , 9F
取得,只要你們在他們請求登記前提出拆屋還地之訴,對方也
02/19 16:13, 9F

02/19 16:13, , 10F
是站不住腳。但這樣房子拆掉有點可惜,建議這些年間的地租
02/19 16:13, 10F

02/19 16:13, , 11F
用來和該棟房子價值做個權衡,找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
02/19 16:13, 11F

02/19 16:15, , 12F
只有想到這些,希望能對你有幫助,也祝你們早日圓滿解決。
02/19 16:15, 12F
謝謝G大的回覆 ※ 編輯: ycHuang 來自: 114.26.19.200 (02/19 18:21)

02/20 13:19, , 13F
就拆屋環地啊~搞那麼復雜幹麻~
02/20 13:19, 13F

02/20 14:27, , 14F
假買賣我猜是要破使用借貸
02/20 14:27, 14F

08/12 23:23, , 15F
無權占有他人土地蓋屋居 https://noxiv.com
08/12 23:23, 15F

09/15 06:33, , 16F
取得,只要你們在他們請 https://daxiv.com
09/15 06:33, 16F

11/07 05:06, , 17F
//noxiv.com https://muxiv.com
11/07 05:06, 17F
文章代碼(AID): #1H8n-NIV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