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約未到期,是否可因故強制搬離?

看板LAW作者 (天荒地老)時間11年前 (2013/02/01 03:42),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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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房東同住,租約從101/06-102/-06,大概從去年10月開始,樓下房客向我房東 抱怨我深夜會製造噪音打擾它門休息,確實我當時不曉得隔音這麼差會吵到樓下,經過 多次她們反映後,我跟房東協調,我在房間鋪上巧拼跟地毯,盡量放低腳步。   過了一個月沒事後,最近樓下住戶又開始跟房東抱怨 我會製造斷斷續續的聲音 ,剛剛00:30他還貼了一個留言再房子門口:「如果您硬要深夜繼續製造斷斷續續的 聲音,我不管您還有多少租約,我會立刻請管委會,請您立刻搬家,請您注意了 2/1 00:30」   基本上我已經在附近買了房子 但要6月後才會搬入,現在若要完全解決這個問題, 就是房東同意讓我提前解約。但實際上我剩下4個月的時間,我並不想另外找房子搬兩次 家。而且我房租按時繳,沒有影響房東同住時的生活,目前只有被樓下抱怨。   如果我在有改善自己行為的情況下,樓下還是不滿意,而且我不想搬的話,這樣 他若以報警處理,我站的住腳嗎? --              "把會微笑的回憶送給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1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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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若只是單純生活行為,就會引起噪音的話
02/01 08:0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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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樓下應該不管上面住誰,都會覺得有噪音吧...
02/01 08:0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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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是水管熱漲冷縮或水擊現象發出的聲音,請樓下錄音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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