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心情焦躁,關於妨害名譽的和解...
請問大家,
刑事撤回告訴狀已經遞進去了,
剛剛書記官打來說還是要開庭,
請問,告訴乃論撤告還有起訴或緩起訴的疑慮嗎,又如果沒有,開庭是為了把程序走完還是?
※ 引述《norababy (nora)》之銘言:
: 日前被警察開罰單時,因家庭因素,
: 當時情緒不穩定,有跟警察發生口角。
: 後兩個禮拜,收到一張刑事傳票,我為被告,妨害名譽。
: 由於我這幾年大概就跟那位員警發生爭執,
: 當日直接去派出所找他,並道歉,花錢和解了,
: 當日並製作了"刑事撤回告訴狀"兩分正本。
: 員警已經將正本傳真給地檢署,並近日會將正本送過去。
: 請問各位法律先進,
: 是否撤回告訴我就沒有事情了呢?
: 應該不用再去開庭了吧?
: 是否會有紀錄? 我就等候地檢署的撤回通知嗎?
: 人生首次遇到這種事心情真的很焦躁,也了解我該收斂一下情緒了,
: 請各位解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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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26.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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