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這樣可以告什麼呢?

看板LAW作者 (ju)時間13年前 (2013/01/19 11:14),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我出車禍,我公司的長官把車拿去附近車行修 但是我離院後,去車行看我的車,車行老闆說我的車被對方移到他處去修 "未經我同意"就擅自把我的車移往他們自己想要移去的車行修 我打去詢問 它們才傳簡訊跟我說車在哪 然後一直跟我說,先簽和解書才能修車,若不簽就不能修 車會一直佔著老闆的店 我提出,我人還在回診檢查中,我需要用車,可以我先修車,提出收費單據 待我身體好些了,連同機車修繕單據,醫療單據 和解書一併簽上 對方拒絕,說,橋不攏就轉調解,不用在連絡 然後隔天傳簡訊 叫我把車從車行移開 他們及車行不負保管責任 於是我便拖著還有挫傷胸痛的身體 移著我那台龍頭很難動的車 步形將車移走 問題: 公司長官 原先車行老闆 簡訊 將車從另一間車行簽走時的照片 我都有存著和有人可以幫我作證 請問這樣可以告什麼呢 需要注意哪些呢? 可以先報案 保留 有需要時在使用嗎 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25.141

01/19 13:18, , 1F
直接告竊盜不就得了??
01/19 13:18, 1F

01/19 15:52, , 2F
對方應該是個白痴,恭喜你
01/19 15:52, 2F

01/19 19:56, , 3F
請參站內信,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來信,我們將迅速解答!
01/19 19:56, 3F
文章代碼(AID): #1G-Wzzk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