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專利權問題
各位板友大家好,小妹有一個實務上的專利權問題想請教各位:
前幾年小妹在美國念書,在一個分組的作業中,和組員們共同完成了一個程式
最近有家美國的公司想要使用我們設計的這個程式,並且願意支付我們費用。
我的問題是,設計這個程式的組員各別來自不同的國家,如果我們想要申請專利,
是否需要在各自所屬的國家申請專利,還是只要在美國申請專利權即可?
又或者是兩者皆須申請呢?
另外,如果要在美國申請專利,必須完成哪些程序,以及要向哪個單位申請呢?
因為我們都是法律的門外漢,從事法律相關行業的朋友對這個實務上的問題也不是很清楚
所以想跟板上的法律達人請教一下,煩請各位為小女子解惑,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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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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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3位大大回答,所以簡而言之:
1.我們要申請的應該是著作權
2.我們必須在美國申請(屬地主義)
3.美國受理的單位是USPTO
想再請教一下,如果找事務所代申請,台灣的事務所有在承接這種到國外申請的case嗎?
若有,收費方式大概是怎麼計算呢?
※ 編輯: homochiao 來自: 111.248.246.210 (12/17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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