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追溯期
※ 引述《waterrr (無聊阿!!)》之銘言:
: 剛剛看到這則新聞
: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0,5255,110105x112010032301147,00.html
: 背28條命躲25年 縱火犯屆滿前十天落網
: 看到標題忽然有個疑問
: 根據刑法第80條第一項 不管犯的是173還是271
: 應該都是30年 那25年是如何得到的??
: 還是我有理解錯誤的地方??
: 另外常常看到6個月的期限
: 那指的是甚麼?? 我總則翻來翻去都沒看到這個期限
: 謝謝!!
對追溯期有疑問,剛好有這篇新聞做例證
(縱火犯於今年初死刑定讞)
回到被逮捕的時間點
假設這位縱火犯拒捕且警察也沒有成功逮捕縱火犯
十天之後過了追溯期縱火犯才現身
請問他還有沒有罪?
因為本身不瞭解法律,聽說這樣還是可以抓
所以想知道過追溯期仍然可以逮人的法律是哪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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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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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6:45, , 1F
10/19 16:45, 1F
嗯。我還記得警方和法院方兩者要分開看
警方只看破案,剩下有無罪問題是法院的事,跟警察無關
所以你的意思是躲的掉?
※ 編輯: Kbart 來自: 140.123.10.100 (10/19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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