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追溯期

看板LAW作者 (凱巴特)時間11年前 (2012/10/19 16:4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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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terrr (無聊阿!!)》之銘言: : 剛剛看到這則新聞 :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0,5255,110105x112010032301147,00.html : 背28條命躲25年 縱火犯屆滿前十天落網 : 看到標題忽然有個疑問 : 根據刑法第80條第一項 不管犯的是173還是271 : 應該都是30年 那25年是如何得到的?? : 還是我有理解錯誤的地方?? : 另外常常看到6個月的期限 : 那指的是甚麼?? 我總則翻來翻去都沒看到這個期限 : 謝謝!! 對追溯期有疑問,剛好有這篇新聞做例證 (縱火犯於今年初死刑定讞) 回到被逮捕的時間點 假設這位縱火犯拒捕且警察也沒有成功逮捕縱火犯 十天之後過了追溯期縱火犯才現身 請問他還有沒有罪? 因為本身不瞭解法律,聽說這樣還是可以抓 所以想知道過追溯期仍然可以逮人的法律是哪一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10.100

10/19 16:45, , 1F
還沒撤銷通緝前 逮是都可以逮 但到法院會變成誤會一場
10/19 16:45, 1F
嗯。我還記得警方和法院方兩者要分開看 警方只看破案,剩下有無罪問題是法院的事,跟警察無關 所以你的意思是躲的掉? ※ 編輯: Kbart 來自: 140.123.10.100 (10/19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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