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離職後之勞資糾紛

看板LAW作者 (蝦仁炒飯不要蝦仁)時間13年前 (2012/10/09 00:35),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先進大家好, 小弟關於離職之保密協定有些問題請教一下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前幾天於台南光洋應材離職, 離職前擔任助理工程師一職 在辦離職程序時, 有幾個項目要我填寫, 但我不配合 1. 工作項目 (此為須遵守保密協定之保密項目) 2. 工作交接項目 (此須找個人填寫交接) 由於我認為 1. 工作項目不應由我填寫, 應為公司填寫完後, 如果我同意這是我的工作項目 我再於保密同意欄上簽名 2. 由於我之前並無人交接任何工作項目給我, 且個人又無創造任何工作 因此我不願在工作交接項目上寫任何東西 3. 我有於7日前提出離職申請(未滿半年), 因此我認為有足夠時間給公司修改 (我一拿到單子就先跟人資說了我的疑慮, ) 4. 就算公司要告我, 也須等我有洩密才能告我吧?! 由於今日收到人資警告, 說我不配合就要由法務部出面 因此我想請教一下, 我這種行為是否有任何問題 ?! 或是這種情形能告我什麼?! PS 我知道有人會問我說為什麼要找自己麻煩, 隨便寫一寫交差就好了, 但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只是原因落落長就不細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48.16 ※ 編輯: aaaaasteven 來自: 111.255.48.16 (10/09 00:37)

10/09 00:54, , 1F
機於PS. 建議您找律師細說詳情再與其研議處理方式
10/09 00:54, 1F

10/09 00:57, , 2F
若公司都填一事無成 妳敢簽嗎?
10/09 00:57, 2F

10/09 05:39, , 3F
不管對或錯..公司如果要你陪它跑法院 你玩的起嗎???
10/09 05:39, 3F

10/09 09:13, , 4F
你進去的時候沒有簽屬相類似文件嗎?
10/09 09:13, 4F

11/22 00:53, , 5F
保密條款也要勞工所擔任之工作有涉及營業秘密才有意義
11/22 00:53, 5F

11/22 00:55, , 6F
縱然簽了,有關保護範圍、違約金等如有爭議,也要由法院裁判
11/22 00:55, 6F
文章代碼(AID): #1GSm2rWq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