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已發生超過11年的性侵還能提告嗎
事情是這樣的
民國90年7至8月間
被害人被母親的男友性侵
但被害人只能說出發生過性侵的地點 無法計算次數
當然相關證據也沒有了 曾發生在戶外與房間內
目前有的只有被害人的說詞
被害人當時未滿十六歲
我在看版上看到過「六個月」和「追朔期」等一些和「時間」有關的條件
就此個案能有老師提出見解嗎
我想了解的是
1、能否提告
2、如果能提告 刑期大概會是如何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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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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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害人證詞非常明確說出過程 地點 可以當檢方參考嗎
因為自己是個一般老百姓
如果我的提問請各位老師多多見諒
※ 編輯: ChopperMan 來自: 61.62.160.114 (09/05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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