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收到檢察署的傳票有關侵占被告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今天上午收到一張由地方法院檢察署寄來的傳票
上頭說明我因侵占被列為被告需要在開庭日期前往應訊
事情原由:
我在八年前退伍後,和居住在台北的兩個姊姊分開
和女友住在桃園,姊姊因體恤我倆經濟狀況不佳,所以用貨運
寄送一台中古的50C.C機車供我代步,依她的說法是姊夫以前用的
這台機車年份已久,也花費了許多修理費用,曾經想要自己出錢
買一台新的機車,舊的這台有問過姊姊該如何處理,她的意思是
如果不騎了就放著不管就好了,所以我一直將這台機車保管著。
一直到今天才收到由檢察署寄來的侵占案件傳票,這讓我非常錯厄
查明後才曉得這台機車是姊夫當初作水電工通勤使用,但車主不是
我姊也不是姊夫,另有其人,但這人我完全不認識……
我卻被列為被告…我很感謝當初姊姊的體貼,但不使用時她們也
未要求返回歸還,我一直盡著保管責任,卻被瞞著然後鬧上官司
什麼車主催討,電話勸還,還是什麼存證信函我都沒有收到
我的戶籍地址在我姊姊那裡,如果有什麼重要通知她們也應該
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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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最麻煩的是,我在99年3月有一個妨害兵役的案件,已經易
科罰金執行完畢,有了前科又惹上這件侵占事件,對我會很不利嗎
?對檢察官和法官審理輕重有別嗎?
檢察官傳喚是否還未到司法程序內,可以和車主和解撤告?
有前科被判 不起訴 機會大嗎?
雖然我自認無辜,但是聽到自己被列被告,心情真的變得很糟
吃不下睡不著,…如果可以和解不用三番兩次到法院是最好的
因為以前被檢察官詢案後讓我壓力大到那陣子差點情緒崩潰…
希望法律高手幫我解答,我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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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98.198
※ 編輯: SnowTrance 來自: 114.45.98.198 (05/24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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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戶籍在姊姊那裡,也曾經詢問該如何處置舊車,沒有積極的回應只要我閒置就好
我並沒有把車拿去資源回收,而是盡量保持完整…假如是在路上違規遭警察開單我都
是自己到監理所繳納,也曾經向姊姊說明假若是被拍照舉發記得和我拿錢…
一台車齡15年以上的50C.C機車,修理費用高到連機車行老闆都求我別修了…
只因為要保存人家對我的好意而未真正處置掉…
※ 編輯: SnowTrance 來自: 114.32.180.211 (05/25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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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的家庭關係以正常人來說算複雜,我父母在我12歲就離開了
我一直在親戚家間寄住到15歲就自己出來工作掙錢,兩個姊姊在台北有男友可以照顧
而我必須自己討生活…還有一個同母異父的妹妹,因為我們是清寒家庭,所以我當時
必須將戶籍設在領養我妹妹的人家那裡,這樣會有福保和補助金…
後來這人家因為婚姻問題離婚了,男的每天喝酒,據檢察官說法是這個人拒收我的教召
令,有一次要回戶籍領消費券時我記得曾問「有任何通知嗎?」我看他一臉醉薰薰的說
沒有…過沒幾個月就被通知因教召未到被通緝…就是因為如此我後來才求姊夫讓我設籍
在他家裡…
※ 編輯: SnowTrance 來自: 114.32.180.211 (05/25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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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昨天已經開完偵查庭了,笑咪咪檢察官以「侵占遺失物」方向
偵辦;並說明前科部份不予追究,且不論是我還是我姊都可能以「微罪不罰」來總結。
※ 編輯: SnowTrance 來自: 114.43.63.119 (05/3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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