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不是經銷商(代理商)可以拍賣商品嗎?

看板LAW作者 (Seize the day)時間12年前 (2012/05/12 18:3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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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自己有爬了一些文章,有幾點整理如下: 1. 可以拍賣合法取得之正版產品 法源:著作權法第59-1條 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 散布之 2. 但不能拍賣仿冒產品 法源:商標法第八十一條 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 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 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商標法第八十二條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3. 以個人名義販賣不違法 法源:商標法第30條第一項: 下列情形,不受他人商標權之效力所拘束:一、凡以善意且合理使用之方法,表示自己之 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功用、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 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者。 舉例: 我在 PCHome 上買到阿舍乾麵,但我可以到 Yahoo 上把全新未拆封的乾麵轉賣掉 雖然阿舍乾麵已有代理商 or 經銷商(假設為之前的微風廣場),但因為我以個人名 義販賣,所以並沒有違法。 以上這樣解讀,不知道是否正確?還請大家協助補充,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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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過不可未經授權使用官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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