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未徵其同意,將朋友電話另一朋友,會觸法?

看板LAW作者 (小米)時間13年前 (2012/04/26 02:07),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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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9403010 (阿豪)》之銘言: : 版上各位法律大大們好, : 在下想詢問的問題是有三個人a,b,c, : 其中c是保險業務員,透過a得到b的電話, : 但是a在未先徵求b的同意下,將b的電話給c, : 在這情況下,b若不爽或是想賺一筆, : 進而對a提出告訴或是一筆和解金的話, : 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嗎? 不可行 想告也只能提民事訴訟 但一定會敗訴 因為嚴格說來 b根本沒有該電話號碼的所有權 b只有該電話號碼的使用權而已 你沒所有權 而且別人的行為也沒有侵犯或剝奪你的使用權 法律也沒約束相關行為 隨便想就知道告不成的 除非行政院公告實施個資法後才有法律約束 : 另個問題是,若a在給完電話後,發現不對馬上通知b, : 且b一開始於電話中說沒關係,但一段時間後反悔對a提出告訴, : 是可行的嗎? 不可行 除非遇到恐龍法官 : 且在以上二個情況下,c是否也有法律責任? 以後別人寄信到你家 但你沒告訴寄件人你家地址 這樣你覺得寄件人會有法律責任嗎 : 請版上各位先進給小弟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4/26 02:21, , 1F
我也好希望可以提告,每天被一堆廣告簡訊煩到爆炸,每個月平
04/26 02:21, 1F

04/26 02:21, , 2F
均"至少"兩通金融類推銷電話,多到5通以上都有...
04/26 02:21, 2F

04/26 04:02, , 3F
非常感謝這位大大的解答^^
04/26 04:02, 3F

04/26 14:40, , 4F
保險業是現行電腦處理個資法管理範圍, 可以翻翻請求權基礎
04/26 14:40, 4F
※ 編輯: loyalbear 來自: 223.142.169.231 (04/27 01:39)

04/27 16:15, , 5F
但如果a是電信業者等,因業務取得b電話號碼,逕自交付第三人c?
04/27 16:15, 5F
文章代碼(AID): #1Fc3rNh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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