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和解證明?
之前被告要給和解金
匯完和解金要把證明留下來嗎?
當時和解的時候法院那邊有給我一張紙
上面有寫案號,案由,傳真號碼和電話號碼
我記得當時好像說要把匯款證明傳真過去
可是我也不太確定
有人知道該怎麼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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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絕望先生 ﹎﹎﹎
/ ◤˙.◥▍▋◤.˙◥ \ 【小森霧】 ─ 家裡蹲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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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上面一行是:股別 讓 股書記官,後面還有書記官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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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用留嗎? 萬一那個原告說他沒收到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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