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對方騎車與我發生擦撞

看板LAW作者 (友善救命犬)時間12年前 (2012/03/13 02:33),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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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三月與人發生擦撞,對方沒意願和解。 我到法院告他也勝訴,判假處分(不懂能做啥)。 今年一月收到確定書。 請問各位先進我還要做啥才能賠我修車費用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61.220

03/13 09:07, , 1F
強制執行,如果不懂這啥,可爬文~
03/13 09:07, 1F

03/15 01:25, , 2F
你就趕快修一修吧!假處分是法院就那個人名下財產先處分(
03/15 01:25, 2F
文章代碼(AID): #1FNa5mOp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