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本票有無效用?

看板LAW作者 (GOGOGO)時間14年前 (2012/02/16 22:12),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各位板友大家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小弟約二年前借友人一筆錢 第一年他陸陸續續還了大約一半 之後大約半年都沒還 小弟心想還是寫張本票保險一點 就在文具店買了本本票 請友人填上 本票上有註明 1.憑票准於 年 月 日無條件擔任兌付 2.指定人 3.金額 4.付款地 5.發票人 6.發票人地址 7.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但是其中1、4跟6三項沒填 1沒填的原因是看板上說沒填就是"見票即付" 所以就沒填上 4沒填 因為當時借他錢的地方跟簽本票地方不同 小弟也不是很懂就沒填了 6沒填就真的是疏忽了 但知道他的住址 並確定他父母還住在那 友人去外縣市了 5(發票人)他有親筆簽名加蓋私章 但是沒寫上身分證字號 因為有約定年後要一次還清 但年後他卻消失了 電話也沒接 小弟想請問板上各位專業前輩 如果這張本票在法律上有效用嗎? 會不會因為少了上述三項而導致該張票無效用 小弟在此先謝謝大家解惑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220.19

02/23 19:41, , 1F
三年內!
02/23 19:41, 1F
文章代碼(AID): #1FFGwnNV (LAW)
文章代碼(AID): #1FFGwnNV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