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已退伍但須到軍事法院作證

看板LAW作者 (vb)時間14年前 (2012/02/03 10: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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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04218 (上帝的貓爪)》之銘言: : (一)會不會改期?如果他從高雄寄限掛上來我實際收到已經過了傳喚期限 可以去電檢察署詢問書記官,再確認你可以合意的傳喚時間 證人傳喚不到是可能拘提的,但依你積極的態度,檢方第一次傳喚未到, 應該還會再傳喚一次,傳票一般會在七日之前 : (問題二)我家老闆說要先看到傳票才可以請假。萬一我真收到了是當天又該如何? 傳票一般會在七日之前 : (問題三)已經差不多兩年多前的東西要拿來問我都不記得了,如果我說沒有實際上又有 : 要怎麼辦? : 你的記憶與認知還有可能未來要在審判庭上經詰問與對質,這方面在第一次 開庭後依你現有的真實認知回答即可 (問題四)如果問完要簽類似切結書或是保證書該不該簽? : 這是檢察官前的具結程序,依你的自由心證決定,確信自己 的記憶為真,具結上應該沒有大問題 (問題五)一定要去高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50.175
文章代碼(AID): #1FAqqlgw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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