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媽這樣離婚會不會很吃虧

看板LAW作者 (小饅頭)時間12年前 (2012/01/30 02:31), 編輯推噓14(1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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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bob (小海)》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我媽這樣離婚會不會很吃虧 : 時間: Sun Jan 29 19:57:08 2012 : : 以下是我們家庭的一些狀況 : : 1. 我爸每天喝酒約莫持續25年,平均一個月會發酒瘋2~4次 : 這有一半要怪你媽 : 2. 發酒瘋除了吵到全家不能睡也曾和鄰居起衝突還打過我媽 : 這有一半要怪你媽 : 3. 我們家的生意幾乎都是我媽在負責,爸爸很沒有責任感 : 你爸有負責店面 哪裡沒責任感了 不然你們到別的地方去做生意 這樣你們才能體會到原來爸爸還是有責任感的 : 4. 我爸會限制很多我們的生活瑣事,像是他不讓我媽看連續劇 : 我爸跟附近鄰居都有過節,所以他也限制我們與鄰居的互動 : 不然你們搬出去住 這樣就不會受到他的限制了 : 5. 反正我爸易怒無理,常因小事鬧到全家沒辦法生活(尤其是喝酒後) :  之前甚至有鬧到要自殺 : 那你們就搬出去住不會嗎 : ------------------------------------------------------------------ : : 以下是如果我媽要跟我爸離婚的一些問題 : : 1.我媽媽在家幫忙做生意勤儉持家二十多年,若是離婚是否可獲得合理的贍養費? 不可以 除非你媽完全沒有工作能力 : 我爸有房子有工廠有農地但都是祖產,如果離婚有可能獲得一半嘛? 不可以 :  我跟我姊都可以做證這個家主要是我媽在扶持的 : 不用做證 大家都知道那個家是你爸在扶持 不然你們搬出去自己生活就好了 你爸如果因此要離婚也正合你們的意思 只是沒贍養費拿而已 : 2.我爸發酒瘋人人都怕,若是離婚後可否要求法律保護? : 否則我爸可能會去大鬧我外公外婆家甚至是其他親人。 : 你媽要離就離 直接搬出去就好了 不要想要離婚又想要拿錢 要離婚又要拿錢才會讓人發瘋大鬧 : -------------------------------------------------------------------- : : 剛剛晚餐時我爸朋友的老婆說我爸去喝酒還拉她老公去 : : 而且是去那種有女生服務的 : : 我媽這麼辛苦賺錢存錢我爸都只會拿去喝酒亂花 : 沒有你爸你媽能賺什麼錢 更別說存錢了 不然你們搬出去自己生活啊 為什麼一定要強迫自己和你爸住一起 搬出去就不能辛苦賺錢存錢過生活了嗎 : 想知道離婚後能否獲得合理的財產分配 : 我也想知道為什麼你們不能靠自己賺錢累積財產 : 我是兒子是否也有所謂的繼承權 (在法律上能有一些保障嘛?) : 你媽也有 不過要等你爸死後 : 因為我爸曾威脅要把祖產花光 : 這是你爸的權益 你在擔心什麼 : 我明天開始就要上班了 : : 沒有多餘時間來處理這方面的事情 : : 除了請律師之外是否能有更迅速有效的法律協助 : 沒有 法律協助都是要錢的 不用錢的根本協助不到什麼 : 我們家這邊鄉下地方實在是不知道要往哪裡去 : : 對於我爸的行為已經無奈了20多年 : 直接搬出去就好了 不要勉強一起生活 : 希望能有好的處理方式 : : 感謝回應 : : : : 以上 : : -- : 沒當過兵,別說你浪費過時間!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58.99.103.17 : → shreal:記得家暴好像有法律扶助的組織 打去問應該可以獲得專業協助 01/29 20:54 : → yuusnow:1.你媽有生活能力就沒有贍養費問題。 祖產不算在可分配 01/29 20:58 : → yuusnow:的財產內。 2.大鬧就報警。 01/29 20:59 : → yuusnow:祖產現在還是你爸的,你爸要花光你們管不著。繼承跟離婚 01/29 21:00 : → yuusnow:的財產分配無關,就算是女兒也有繼承權,但那是你爸死了之 01/29 21:00 : → yuusnow:後才有的,你媽離婚要分的是夫妻財產,也就是夫妻共同生活 01/29 21:01 : → yuusnow:後由夫妻所累積的財產,你爸的祖產並非是夫妻累積的成果 01/29 21:02 : → yuusnow:共同生活有語病....應該是夫妻打拼累積的財產 01/29 21:03 : → yuusnow:那一方沒打拼呢? 我只能說這就是遇人不淑...... 01/29 21:03 這不是遇人不淑吧 我有一堆朋友不菸不酒 根本不會發酒瘋 身高長相也都有一定水準以上 有上進心 有責任感 也有考上台大和高考 只差沒有祖產而已就很難找到結婚對象了 女生當初就是超現實 看人家有祖產就嫁了 和遇人不淑有什麼關係 超現實的 : → ChrisBear:75年結婚可能不是法定財產制 01/29 21:03 : → ChrisBear:建議找個律師討論訴訟策略 01/29 21:04 : → yuusnow:那一條74年修的~ 75年結婚已經是了 01/29 22:53 : 推 depravity:繼承權要後死的那個才有 現在尚難論定 = = 01/29 23:16 : → bbob:感謝上面的大大,我爸現在還在亂... 法律不保障弱勢,無奈... 01/29 23:25 你們家的生意幾乎都是你媽在負責 不算弱勢 : 推 depravity:誰說法律不保障弱勢的 妳看原住民保護的法律一堆 01/29 23:42 : → depravity:只是弱勢不是妳認定而已 XDDDD 01/29 23:43 : → depravity:而且有經濟能力一方是妳媽 就某種角度來說她是強勢方 XD 01/29 23:44 : → justfor48:要法律保護 又在那邊嫌法律 有種自己解決問題阿 01/29 23:44 : → bbob:祖產是我爸的, 沒有店面我媽哪來經濟能力... 01/29 23:56 這樣你還說你爸沒責任感 還說你們家都是你媽在扶持 : → bbob:做牛做馬被敗家的老爸花掉真的就遇人不淑 01/29 23:57 你不會自己賺嗎 為什麼管你爸怎麼花掉 : 推 depravity:能力才是重點啊 不然租店面的那些人怎麼活的 XDDD 01/30 00:05 : → depravity:不然妳換的方式想 1.就當給你爸的錢是房租 01/30 00:06 : → depravity:2.就算沒妳爸的店面但是不用給你爸錢拿去付房租也能過啊 01/30 00:07 : 推 T50:他有在嫖? 那叫你媽帶警察去抓阿。抓到了就用店面當條件 01/30 01:31 : → T50:不過你爸不怕的話就沒用嚕。那是他的祖產不是你的也不是你家的 01/30 01:32 想離婚就直接搬出去住 不想忍受你爸的行為就自己搬出去住 沒有人強迫要住一起不可 現在的問題在於你們想靠你爸的財產又不喜歡和你爸生活 然後又想要藉由法律幫助你們達成目的 個人覺得沒有這種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energylove 來自: 223.140.62.117 (01/30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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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回應的方式不是很討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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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原po到推文,萬箭齊發 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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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錯一點 她媽也還沒確定有繼承權 因為誰先死不知道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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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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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忠言逆耳」?大概就是這篇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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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你那麼斬釘截鐵的回答問題, 但你並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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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狀況, 我講的很片面很多事情並不是一句"一半我媽的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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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釋的, 難道被家暴也是我媽的錯阿? 還有我媽嫁個我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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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阿公還在根本不知道祖產會跟我大伯還是我爸, 你不要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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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加猜測, 我就是卡在要動一個二十萬的手術才留在家存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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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我的經濟狀況是可以搬出去住的, 還是感謝你的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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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附帶一提我爸有躁鬱症, 鬧自殺好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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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自殺然後你們裝做沒發現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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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發現沒搶救恐有殺人罪不作為犯的可能,記得要裝作沒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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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和你媽的被家暴、被發瘋困擾沒了,還因為你爸先死可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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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不就啥問題都解決了...對了如果你們能忍兩年,記得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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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投保高額人壽險,兩年後連自殺都可以拿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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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我也必須說我很不同意說女人是看祖產嫁的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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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現代更多少女(看也知不是你媽)沒真愛也沒錢還是樂意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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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幹,實話妓女跟一心想嫁田僑仔、少奶奶的都比之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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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回的好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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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ilgsu的推文,有無涉嫌刑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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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吧...他爸要自殺的話又不是我叫他去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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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說出怎麼做才沒事,要是有涉嫌,那天下也沒幾個律師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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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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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5、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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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0:38, , 27F
P大大!我想問一下那該怎麼做才能像好像共犯那邊講到的,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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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0:45, , 28F
斷物理跟感情的聯繫?因為我本意只是在想說明要沒有發現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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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0:47, , 29F
可以不算作為犯&忽然想到保險問題加註一下...因為我前天才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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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哥開玩笑說因為我投保險已經超過兩年,而且受益人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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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自殺你都有錢拿...總之我沒有要叫他爸自殺,也沒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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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死不救的意思呀!只不過是語氣比較諷刺容易引起誤解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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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我要切斷這件事的物理、精神等一切聯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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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本來明明是要反諷說明明就還有許多依賴關係,卻又要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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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去想一些不該想的財產這樣...要是被想成剛好完全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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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教唆,那還真是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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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08:23, , 37F
多注意用字遣詞就可以了,有些人會把玩笑話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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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呀!唉,只是藉反諷順便說明一些法理...原PO可要好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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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1:25, , 39F
理家庭問題呀!不管被迫或有心,既然生活在一起就不要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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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想領遺產...那是天上掉下來的財物,不是本分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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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不要去想怎麼領或被花光沒領到很可惜之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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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1:29, , 42F
事實上ilgsu大很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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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8:53, , 43F
同感,推熱心~
02/03 08:53, 43F

02/03 23:39, , 44F
熱心+1 但有點冷血...
02/03 23:39, 44F

08/12 22:40, , 45F
見死不救的意思呀!只不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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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5:58, , 46F
意思----教唆,那還 https://daxiv.com
09/15 05:58, 46F

11/07 03:43, , 47F
跟我哥開玩笑說因為我投 https://daxiv.com
11/07 03:43, 47F

12/31 20:22, 5年前 , 48F
這篇文章回應的方式不是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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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9P1cPU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