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媽這樣離婚會不會很吃虧
※ 引述《bbob (小海)》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我媽這樣離婚會不會很吃虧
: 時間: Sun Jan 29 19:57:08 2012
:
: 以下是我們家庭的一些狀況
:
: 1. 我爸每天喝酒約莫持續25年,平均一個月會發酒瘋2~4次
:
這有一半要怪你媽
: 2. 發酒瘋除了吵到全家不能睡也曾和鄰居起衝突還打過我媽
:
這有一半要怪你媽
: 3. 我們家的生意幾乎都是我媽在負責,爸爸很沒有責任感
:
你爸有負責店面
哪裡沒責任感了
不然你們到別的地方去做生意
這樣你們才能體會到原來爸爸還是有責任感的
: 4. 我爸會限制很多我們的生活瑣事,像是他不讓我媽看連續劇
: 我爸跟附近鄰居都有過節,所以他也限制我們與鄰居的互動
:
不然你們搬出去住
這樣就不會受到他的限制了
: 5. 反正我爸易怒無理,常因小事鬧到全家沒辦法生活(尤其是喝酒後)
: 之前甚至有鬧到要自殺
:
那你們就搬出去住不會嗎
: ------------------------------------------------------------------
:
: 以下是如果我媽要跟我爸離婚的一些問題
:
: 1.我媽媽在家幫忙做生意勤儉持家二十多年,若是離婚是否可獲得合理的贍養費?
不可以
除非你媽完全沒有工作能力
: 我爸有房子有工廠有農地但都是祖產,如果離婚有可能獲得一半嘛?
不可以
: 我跟我姊都可以做證這個家主要是我媽在扶持的
:
不用做證
大家都知道那個家是你爸在扶持
不然你們搬出去自己生活就好了
你爸如果因此要離婚也正合你們的意思
只是沒贍養費拿而已
: 2.我爸發酒瘋人人都怕,若是離婚後可否要求法律保護?
: 否則我爸可能會去大鬧我外公外婆家甚至是其他親人。
:
你媽要離就離
直接搬出去就好了
不要想要離婚又想要拿錢
要離婚又要拿錢才會讓人發瘋大鬧
: --------------------------------------------------------------------
:
: 剛剛晚餐時我爸朋友的老婆說我爸去喝酒還拉她老公去
:
: 而且是去那種有女生服務的
:
: 我媽這麼辛苦賺錢存錢我爸都只會拿去喝酒亂花
:
沒有你爸你媽能賺什麼錢
更別說存錢了
不然你們搬出去自己生活啊
為什麼一定要強迫自己和你爸住一起
搬出去就不能辛苦賺錢存錢過生活了嗎
: 想知道離婚後能否獲得合理的財產分配
:
我也想知道為什麼你們不能靠自己賺錢累積財產
: 我是兒子是否也有所謂的繼承權 (在法律上能有一些保障嘛?)
:
你媽也有
不過要等你爸死後
: 因為我爸曾威脅要把祖產花光
:
這是你爸的權益
你在擔心什麼
: 我明天開始就要上班了
:
: 沒有多餘時間來處理這方面的事情
:
: 除了請律師之外是否能有更迅速有效的法律協助
:
沒有
法律協助都是要錢的
不用錢的根本協助不到什麼
: 我們家這邊鄉下地方實在是不知道要往哪裡去
:
: 對於我爸的行為已經無奈了20多年
:
直接搬出去就好了
不要勉強一起生活
: 希望能有好的處理方式
:
: 感謝回應
:
:
:
: 以上
:
: --
: 沒當過兵,別說你浪費過時間!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58.99.103.17
: → shreal:記得家暴好像有法律扶助的組織 打去問應該可以獲得專業協助 01/29 20:54
: → yuusnow:1.你媽有生活能力就沒有贍養費問題。 祖產不算在可分配 01/29 20:58
: → yuusnow:的財產內。 2.大鬧就報警。 01/29 20:59
: → yuusnow:祖產現在還是你爸的,你爸要花光你們管不著。繼承跟離婚 01/29 21:00
: → yuusnow:的財產分配無關,就算是女兒也有繼承權,但那是你爸死了之 01/29 21:00
: → yuusnow:後才有的,你媽離婚要分的是夫妻財產,也就是夫妻共同生活 01/29 21:01
: → yuusnow:後由夫妻所累積的財產,你爸的祖產並非是夫妻累積的成果 01/29 21:02
: → yuusnow:共同生活有語病....應該是夫妻打拼累積的財產 01/29 21:03
: → yuusnow:那一方沒打拼呢? 我只能說這就是遇人不淑...... 01/29 21:03
這不是遇人不淑吧
我有一堆朋友不菸不酒
根本不會發酒瘋
身高長相也都有一定水準以上
有上進心
有責任感
也有考上台大和高考
只差沒有祖產而已就很難找到結婚對象了
女生當初就是超現實
看人家有祖產就嫁了
和遇人不淑有什麼關係
超現實的
: → ChrisBear:75年結婚可能不是法定財產制 01/29 21:03
: → ChrisBear:建議找個律師討論訴訟策略 01/29 21:04
: → yuusnow:那一條74年修的~ 75年結婚已經是了 01/29 22:53
: 推 depravity:繼承權要後死的那個才有 現在尚難論定 = = 01/29 23:16
: → bbob:感謝上面的大大,我爸現在還在亂... 法律不保障弱勢,無奈... 01/29 23:25
你們家的生意幾乎都是你媽在負責
不算弱勢
: 推 depravity:誰說法律不保障弱勢的 妳看原住民保護的法律一堆 01/29 23:42
: → depravity:只是弱勢不是妳認定而已 XDDDD 01/29 23:43
: → depravity:而且有經濟能力一方是妳媽 就某種角度來說她是強勢方 XD 01/29 23:44
: → justfor48:要法律保護 又在那邊嫌法律 有種自己解決問題阿 01/29 23:44
: → bbob:祖產是我爸的, 沒有店面我媽哪來經濟能力... 01/29 23:56
這樣你還說你爸沒責任感
還說你們家都是你媽在扶持
: → bbob:做牛做馬被敗家的老爸花掉真的就遇人不淑 01/29 23:57
你不會自己賺嗎
為什麼管你爸怎麼花掉
: 推 depravity:能力才是重點啊 不然租店面的那些人怎麼活的 XDDD 01/30 00:05
: → depravity:不然妳換的方式想 1.就當給你爸的錢是房租 01/30 00:06
: → depravity:2.就算沒妳爸的店面但是不用給你爸錢拿去付房租也能過啊 01/30 00:07
: 推 T50:他有在嫖? 那叫你媽帶警察去抓阿。抓到了就用店面當條件 01/30 01:31
: → T50:不過你爸不怕的話就沒用嚕。那是他的祖產不是你的也不是你家的 01/30 01:32
想離婚就直接搬出去住
不想忍受你爸的行為就自己搬出去住
沒有人強迫要住一起不可
現在的問題在於你們想靠你爸的財產又不喜歡和你爸生活
然後又想要藉由法律幫助你們達成目的
個人覺得沒有這種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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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nergylove 來自: 223.140.62.117 (01/30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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