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後對方不願和解

看板LAW作者 (幸福 ^^)時間14年前 (2012/01/16 15: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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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nliwei (Chen)》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半年多前因為當時車禍 : 我汽車撞對方機車(對方主道 我支道) : 當時造成對方機車小損傷 身體擦傷 : 也有請警察 不過當時對方說會再跟我聯絡賠償事宜 : 現在過了半年後收到法院通知 : 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獅子大開口說要18萬 : 當下沒有達成和解 : 事後也有申請調解員會(對方沒出現) : 不過對方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接 說要在法庭上見 : 感覺對方就是要錢 但是並沒有受到重大傷害 : 請板上大大指點迷津 還有保險能賠嗎 首先你撞傷人,是你必須主動與受害者協調賠償事宜,不是被動等人家來找你談喔。 其次,對方有身體擦傷,你如果不願意和解,那就會有刑事過失傷害的罪責,一般 過失傷害都是判處有期徒刑3-4個月,得易科罰金,也就是說就算是繳納易科罰金, 有得9-12萬,而且你還會有刑事紀錄,孰輕孰重,自己衡量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109.212
文章代碼(AID): #1F4ykbB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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