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家庭代工苛扣完成品
※ [本文轉錄自 Chiayi 看板 #1Emy7iL1 ]
作者: purplewings (紫翼) 看板: Chiayi
標題: [反推] 嘉義家庭代工
時間: Wed Nov 16 22:00:07 2011
如果有綠豆人或在嘉義大學有看嘉義地區的求才令,
看到上面有一家『手工藝代工』,其實是做家庭代工的,
他會叫你做珠子染色的工作,
請千萬不要去應徵
因為他會先要求付3000塊押金,
須做滿"合格的珠子"滿1000顆才可拿回押金(等下會說明何謂合格)
且前1000顆都沒有工資,第1001顆開始才有錢拿,
但是
老闆計算合格珠子的標準很奇怪,且有吃貨(合格的故意算不合格,讓你的合格數量變少)
老闆一開始說的合格標準是:珠子的顏色均勻,且洞口附近沒有染劑的殘留即可
(因為好像洞口有染劑殘留會造成之後再做染色時堵住洞口)
一開始的前幾次因為是初學者(我跟我媽),所以老闆給了大約40顆,先給我們練習,
後來去交貨時,老闆說第一次不管做怎樣都收,順便給我們看怎樣的算合格,怎樣不合格
結果這才是事情的開始而已!!
因為剛開始做,所以前幾次都有自己看了也不合格的被挑出來,這當然不會怎樣,
可是到了四五次開始,有的明明就是合格的珠子還是會被挑出來,
問老闆原因他也只會找一堆藉口(如擦得太乾淨之類的,其實根本沒有)
我們是從暑假開始做的,做到現在也四個月了,當初在怎樣不熟現在也應該很上手了,
結果到現在還是40~60顆會有一半被挑出來,其實那些根本就是合格標準的珠子,
說真的,如果一次拿300~400顆珠子在一個禮拜的時間內做完,有粗製濫造的機會是比較大,
但我們現在是七天做40~60顆!!等於一天做不到10顆,經過四個月的時間我相信不過的機會
微乎其微吧?
可是每次去交貨都還是會有2/5到1/2的珠子會被扣下來,實際過的只有一半,
目前做到現在過的只有不到450顆而已,而我們實際拿回家做的珠子早已超過600顆,
如果想一次拿多一點珠子老闆也只會說一些怕染劑不夠之類的藉口,
每次都只能拿一點點,且又會被扣一大堆,這樣做真的很煩,
我相信因此最後只打算做到滿1000顆拿回押金就不做的人不在少數,
但請注意!!!!
要第1001顆開始才有工資,也就是可拿回押金的那1000顆都是沒錢拿的,
等於是幫老闆做白工,
再加上老闆之前扣下來的珠子(我們只要算他扣的2/5裡有1/2是合格的就好了,到後面做得很
熟練的時候,根本就是扣合格的珠)
40顆 * 3/5 = 24(合格珠) 加上 40 * 2/5 *1/2 =8(被老闆扣下的合格珠)
所以總共老闆可以交貨給大盤商的數量是32顆
須做滿1000顆才可拿回押金 即是 1000 / 24 = 41.....(只可能多不可能少,所以算42)
42 * (24 + 8) = 1344(其中合格珠佔1008)
即等於老闆從你身上多扣了300多顆珠子,而只為了拿回押金做滿1000顆,
因為沒有錢拿,所以總共幫老闆白做了1300多顆,
這樣讓人幫忙做白工的方式實在是太可惡了,不只欺騙了求職的人(42周,要做10.5個月)
我相信碰到這樣的情況能撐完1000顆已經很了不起了,
而且使用這種方式讓自己謀利實在是很可惡,所以PO出來讓大家知道,
且聽我媽說她上次去交貨也看到像是大學生的去那裡做珠子,
老實說珠子的染劑揮發的味道很難聞,而且相信對身體也不會太好,
一顆珠子大概要花3~5秒,須染三次
5 * 3 * 40 * 42 = 25200(秒) = 420(分) = 7(小時)
為了沒有錢拿的家庭代工要做10個月 聞7個小時的揮發液體,(這些數據都只是至少而已,拿
越多聞越多)相信是人都不會太爽,
如果是想賺點生活費的住宿生,還要多加上幾個室友(真的是很害人不淺)
所以如果在嘉義地區的求才令或求職資訊看到『徐州三街』的手工藝代工
因為他沒有招牌也沒有名字,所以省去了我還要幫他店名馬賽克的困擾,
請不要前去應徵!! 如果你有朋友同學想去應徵,也請阻止他!!!
這些都是我真實有遇到的例子,目前我們是打算做完1000顆就不做了,
(如果有人願意繼續撐下去的,我僅能致上最深的的敬意跟佩服)
他的地址門牌號碼數很小,小於5(說到這樣,如果有人有看到過就可以想到了)
請各位加以慎重考慮!!!!
--
寂寞,
哭過 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203.133
※ 編輯: purplewings 來自: 114.39.203.133 (11/16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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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是蘭井街這家,可是感覺人物敘述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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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們目前跟D大放的連結不一樣的地方是,我們還沒碰到押金無法拿回的情況,
如果是想告他讓我們做白工的話,這些都是一開始有說的,告訴應該很難成立,
除非最後他真的A走了押金,那我們才有機會以侵佔跟詐欺的罪名起訴
地址的話,暫時先不公佈XD 不過他在嘉大新民校區附近,旁邊是民進黨的舊黨部
(應該是舊黨部或是舊的競選總部,因為看起來沒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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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希望不要有大學新鮮人受害才PO上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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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當初的說法是怕你拿了珠子跑掉
(事後想想那些珠子也沒多少顆 拿掉換算油錢我搞不好還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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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上線有看到壹傳媒的站內信 不過須要跟我媽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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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確定是跟蘭井街同一家的話,有先例可循說不定可以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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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purplewings (61.227.113.8), 時間: 11/17/2011 17:42:12
請問這樣的話如何尋求法律途徑,或是有什麼條文可供參考的嗎?
謝謝!
※ 編輯: purplewings 來自: 61.227.113.8 (11/1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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