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在PTT上罵人被告

看板LAW作者 (再回頭已是百殘身)時間12年前 (2011/09/20 20:59), 編輯推噓8(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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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88241050 (再回頭已是百殘身)》之銘言: : 大約4月的時候 : 我在問版看到有一個人問"XX版在哪裡" : 就只有這一行字 : 因為問版發問按找版明明就有一堆找版法給他去找 : 而且他上站一千多次了,也不是新手 : 也有很多人噓文嗆他,結果他也嗆回去 : 認為他問這問題沒甚麼不對 : 後來我可能情緒有點激動 : 因為在問版問這種爛問題的人一堆 : 我就回他說:你是眼睛瞎了? 腦殘嗎? 之類的話 : 然後幾個禮拜前我就接到警察的電話說有人要告我 : 我也去做了筆錄 : 現在就等法院的通知 : 如果我真的被告的話會怎樣? : 我把上述那些理由跟法官講有用嗎? 距上次做完筆錄也有一段時間了,我剛剛收到那個告我的人的信 以下是內容 "之前你罵我那件移轉到士林地檢 到時我會對你求民事賠償 如果你想合解 與我聯絡 如不想合解 事後除了背一個妨害名譽前科外會有民事賠償" 我問一個懂法律的朋友,他說腦殘算是公然侮辱,所以他可能告不成 我也不知道他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總之,萬一他和解金要個5萬10萬怎辦 我只是個窮苦的大學生 連2000塊都付不出來 和解要和解金,不和解被告成也是要賠償金 無論如何都要付錢 阿我就是沒錢啊 不然要怎麼辦? 我又不是閒閒沒事看他不爽罵他 他自己也有不對啊,真的是很無聊 經過這件事情後,我學到了一個教訓 "釣魚真是好賺" -- ╱ψjhyfish \ ╲ [jhyfish@ptt]▃▂▁ \▂▃ 絕望先生 ﹎﹎﹎ / ˙. \ 小森霧─ 家裡蹲少女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3.225.79

09/20 21:11, , 1F
你的最後一句讓我認為 你沒學乖
09/20 21:11, 1F

09/20 21:21, , 2F
沒錢沒關係 刑事大不了關個幾天還可以省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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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1:22, , 3F
民事可以等有錢再還 這輩子都是兩千都拿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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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1:22, , 4F
下次再進去時,牢友會說:你又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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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1:22, , 5F
對方也只好認了 就拿不到兩千吧 多的不會要繼承人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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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1:22, , 6F
可以放心 沒錢國家不能逼妳給 法院判也是形式而已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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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1:24, , 7F
但如果法院判了之後,這合解金是否強制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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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1:24, , 8F
亦或以後工作的薪資拿來償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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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1:37, , 9F
公然侮辱罪是有討論空間的法條 但違法者想親自來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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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1:37, , 10F
這個觀感上嘛......和你對釣魚的觀感可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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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1:43, , 11F
假的 公然侮辱就是妨害名譽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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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2:10, , 12F
檢察官跟法官不是可以自己找適合的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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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2:32, , 13F
通常上來尋問的一定隱膩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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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2:33, , 14F
原PO要不要把整篇文章及你罵的 PO出來討論討論
09/20 22:33, 14F
原文在警方那,我在網路上也找不到 ※ 編輯: a88241050 來自: 122.126.116.138 (09/20 22:35)

09/20 22:42, , 15F
我猜或許釣魚成功,但原PO罵人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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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2:43, , 16F
建議合解,對方撤告,否則你還得請假去開庭
09/20 22:43, 16F

09/20 22:43, , 17F
這一來一往其實你損失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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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1:22, , 18F
若口袋沒錢就別亂罵人 難道路上看人不順眼就砍 長得正就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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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09, , 19F
所以就算我不爽也頂多說 好糟糕,不敢罵人腦殘.
09/21 10:09, 19F

09/21 10:15, , 20F
...
09/21 10:15, 20F

09/21 10:32, , 21F
刑事大不了就進去關,民事你能一輩子沒錢對方也沒輒 ~
09/21 10:32, 21F

09/21 15:06, ,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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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8:32, , 23F
姜太公釣魚 願者上鉤
09/21 18:32, 23F

09/21 20:13, , 24F
能用錢解決就用錢解決...有前科的感覺很差,就算最後你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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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20:13, , 25F
罪,光跑法院就有得你受了
09/21 20:13, 25F

09/27 17:22, , 26F
為什麼公然侮辱所以告不成啊= =?
09/27 17:22, 26F

09/28 02:06, , 27F
XD
09/28 02:06, 27F

08/12 22:24, , 28F
為什麼公然侮辱所以告不 https://muxiv.com
08/12 22:24, 28F

09/15 05:44, , 29F
姜太公釣魚 願者上鉤 https://daxiv.com
09/15 05:44, 29F
文章代碼(AID): #1EU8vDo1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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