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家母開堆高機時
擦撞到了一個騎機車的婦女 當時哪時婦女表示無礙
所以沒叫警察來處理
隔天婦女來家裡表示身體不適(好像說是頭暈)
要求家母開車載她去大醫院看診(家住鄉下 大一點醫院要開車半個多小時才會到)
我們也都應了她的要求 載她去醫院並支付了看診費用
之後大概隔一陣子就會來家裡表示頭暈/腳痛的問題要求載她去看診
的確也在X光檢查下發現腳骨有裂的跡象
至於頭痛醫生則表示X光看起來沒問題 但婦人有高血壓應吃藥控制
但婦人則表示她沒血壓的問題 不肯吃藥控制
(因為她還是一再說她頭痛 問她有沒有吃藥就回應我們她是被撞到的 沒高血壓問題)
目前還是一陣就來要求家母載她去看診
以上關於開車撞傷人之事我們明確了解自己不對的地方
但經過這段期間下 原諒我以小人之心去推斷 該婦人有想藉題敲一筆的打算
她曾開口問我們要和解了嗎 要來談了嗎
我們回應說可 看她要去申請調解委員會或由我們提出
她聽到要申請調解委員會後說她還要再考慮看看
之後我們也曾經直接向調解委員提出申請 但又被她拒絕和解
目前她尚未提出實質和解條件 但偶爾還是會來家裡要求載她看診@@
之前看診付的錢沒有請她簽收據 沒有証據
目前只想的到就是如果她再來 就提出除非談和解條件 不然不再答應她的要求
我們願意談和解 也願意在合理範圍補償 但人家就是不和你談 但偶爾就來魯一下
請問這樣的案子有什麼更積極的作為可以把事情解決呢
PS:婦人自稱她兒子是警察(未出面過) 心裡就一直在想是不是因為警察常處理這種事
才會出背後一堆主意... (心中怨念極大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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